編輯同志:
我在蘇州一家化纖廠做操作工,廠里的操作工基本上都沒簽保險之類的合同。2006年4月3日早上,我騎摩托車去單位上班,由西往東行駛,行車路線和車速都沒有問題。在行至距離單位大門約100米的時候,突然從路右邊竄出一人(也是這個廠的)想橫穿馬路,我躲避不及,在緊急剎車的情況下,摔倒在地,當場昏迷,后送至醫(yī)院,住院8天,花去醫(yī)藥費8000元,出院后又休息了約一個月。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這樣說的:由于我是無證駕駛,又沒戴頭盔,所以我負主要責任。對方橫穿馬路,也有過錯,負次要責任。后來我打電話給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進行咨詢,他們說如果是無證駕駛那是不算工傷的。請問,這算工傷嗎?
凌海冰
凌海冰先生:
雖然你是在上班途中,但是因為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所以不能認定為工傷。原因是:首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偷開他人機動車的;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或者偷開他人航空器、機動船舶的?!豆kU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只有在公安機關有關法律文書認定職工行為違反治安管理,且該行為與傷害具有因果關系的條件下才能適用。在你的這個事件中,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是你負主要責任,你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與此事故的發(fā)生有必然因果關系,與其受到傷害有必然因果關系。所以,你受的傷不能被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