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重慶能源集團某煤礦發(fā)生事故后,該礦安全干部因為不及時上報事故,被免去職務。此事再一次提醒我們,煤礦安全干部時刻不應忘記自己的責任。
有言道: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反推之則是,在其位就得謀其政。古人尚有“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的感慨,何況是如今黨領導下的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安全干部。
筆者認為,安全干部要成為職工工作、生活情況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報告人,要突出維護職能。然而,有的煤礦事故發(fā)生后卻暴露出一些煤礦安全干部履職的“軟肋”。
有的煤礦安全干部,不能經(jīng)常深入井下基層,監(jiān)督安全生產(chǎn)過程中的事故隱患;有的安全干部到基層檢查隱患,馬馬虎虎,走馬觀花,不能及時發(fā)現(xiàn)員工在采掘生產(chǎn)一線的工作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安全干部就是要要干煤礦安全生產(chǎn)的事,得有一顆時刻惦記著職工冷暖的心。安全工作是人命關天的工作,有著自身的工作特點。面對職工生產(chǎn)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安全干部不能置身事外。在基層,要做到“三個了如指掌”,才能成為職工疾苦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報告人。安全干部若是總浮在上邊,必然失去開展工作的基礎。說到底,能不能做好安全工作關鍵要看安全干部有沒有一顆時刻牽掛職工群眾冷暖的愛心,能不能經(jīng)常深入基層職工中查找安全隱患。因此,煤礦安全干部不能做“綿羊”。要敢于得罪一些職工甚至得罪一些領導,這樣做的安全干部才是恪盡職守,才使得煤礦安全多一份平安不是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