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2)氧氣瓶、乙炔瓶所設的位置,距火源的位置不得少于10m。
(3)乙炔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使用。
(4)使用乙炔瓶時,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5)氧氣瓶和乙炔瓶裝減壓器時,對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凈,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6)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wěn),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fā)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隨后關閉乙炔閥門。重新點燃前,要用氧氣將混合管內的殘余氣體吹靜后進行。氧氣瓶應有防塵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振動,并防止暴曬。凍結時應有溫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8)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9)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10)防護裝置要經(jīng)常檢查和維修,防止漏氣。同時要嚴禁氣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災危險。
(11)氧氣瓶、乙炔瓶(或乙炔發(fā)生器)在寒冷地區(qū)工作時,易被凍結。此時只能用溫水解凍(水溫為40℃)不準用火烤;同時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直射或高溫處,溫度不要超過35℃。
(12)點火前,檢查加熱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膠管,只留氧氣膠管,同時將擰開氧氣閥和乙炔閥,這時可用手指檢查加熱器乙炔管接口處有無抽吸力。有抽吸力時,才能接乙炔管進行點火;如果沒有抽吸力,則說明噴嘴處有故障,必須對加熱器進行檢修,直至有抽吸力時,才能進行點火。
(13)停止工作時,必須檢查加熱器的混合管內是否有窩火現(xiàn)象,待沒有窩火時,方可收起加熱器。
(14)乙炔氣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超過1.5-2.0m3/h,當需用較大氣量時,可將多個乙炔瓶并聯(lián)起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