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氣焊氣割操作工人未經專門培訓,不懂安全操作知識,不能講行氣焊惺氣割操柞。
2) 重點要害部門及重要場所,未經辦理動用明火手續(xù)或未經消防安全部門批準,不能進行氣焊和氣割作業(yè)。
3) 在不清楚作業(yè)地點周圍有無明火產有無易燃易爆物品及不清楚被氣焊氣割工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時,不能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
4) 盛裝過易燃易爆物體的容器,在沒有徹底清理干凈前及沒經有關部門檢查批準的情況下,不能進行氣焊氣割操作。
5) 用可燃材料作為保溫層的部位及凡是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可靠措施之前,不能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
6) 有壓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等,未經確認已經釋放壓力之前,不能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
7) 在禁火區(qū)域內,未經辦理動火簽證及未經消防安全部門的批準,不能進行氣焊氣割操作。
8) 進入設備或倉室進行氣焊或氣割前,要先了解內部情況。如有直接通入的電源、水管、蒸汽管、壓力管等,均要設法切斷。操作時要外掛一塊警告牌,寫明:不準合閘、不準啟動等,以引起其他人注意。
9) 進入容器進行氣焊氣割操作時,應派專人進行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不能離開現場,并要經常和容器內操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
10) 進入設備、倉室或地下坑道及通風不良的場所進行氣焊氣割操作時,應在進入前將割炬或焊炬點好火;操作完畢割炬焊炬應隨人離開操作現場,離開后滅火。禁止在操作地點點火、調整火焰及關火,焊炬或割炬一定隨人進出。
11) 對氣焊氣割操作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掌握必要的安全防火知識及了解學會使用各種性能的滅火器材和滅火措施。
工具設備安全使用技術
1) 氣焊氣割所使用的氧氣、乙炔、丙烷及其他減壓器應注意愛護,防止各種原因的損壞。發(fā)現壓力表指針失靈應立即修理或更換,防止壓力不穩(wěn)或過高,壓力過高會使膠管鼓開,發(fā)生事故,影響工作。
2) 所使用的膠管應經常檢查,如發(fā)現裂紋、燒焦、刺孔、老化、漏氣等應立即更換,以免漏氣,發(fā)生事故。
3) 集中供氣的匯流排間要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并要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4) 焊炬、割炬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正常,如發(fā)現閥門不嚴、漏氣或無射吸力應停止使用,進行修理或更換,防止發(fā)生事故。
5) 各種火焰切割機在使用前應認真閱讀說明書,要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要求和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發(fā)生故障應由專人進行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