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礎安全要求
1.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基礎應能可靠的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載?;A的埋深與做法,應符合設計和提升機出廠使用規(guī)定。
2.低架提升機的基礎,當無設計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層壓實后的承載力,應不小于 80kpa;
(2)澆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礎表面應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3.基礎應有排水措施。距基礎邊緣5m的范圍內,開挖溝槽或有較大振動的施工時,必須有保證架體穩(wěn)定的措施。
二、附墻架安全要求
1.提升機附墻架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其間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置1組。
2.附墻架與建筑物結構的連接應進行設計。附墻架與架體及建筑物之間,均應采用剛性件連接,并形成穩(wěn)定結構,不得連接在腳手架上。嚴禁使用鉛絲綁扎。
3.附墻架的材質應與架體的材質相同,不得使用木桿、竹竿等做附墻架與金屬架體連接。
三、纜風繩安全要求
1.當提升機受到條件限制無法設置附墻架時,應采用纜風繩穩(wěn)固架體。高架提升機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采用纜風繩。
2.提升機的纜風繩應經計算確定(纜風繩的安全系數(shù)n取3.5)。纜風繩應采用圓股鋼絲繩,直徑不得小平9.3mm。提升機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時,纜風繩不少于1組(4~8根);提升機高度在 21~30m時,不少于 2組。
3.纜風繩應在架體四角有橫向綴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對稱設置,使其在結構上引起的水平分力,處于平衡狀態(tài)。纜風繩與架體的連接處應采用措施,防止架體鋼材對纜風繩的剪切破壞。對連接處的架體焊縫及附件必須進行設計計算。
4.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不應大于60°,其下端應與地錨連接,不得拴在樹木、電桿或堆放構件等物體上。
5.纜風繩與地錨之間,應采用與鋼絲繩拉力相適應的花籃螺栓拉緊。纜風繩垂度不大于0.01L(L為長度),調節(jié)時應對角進行,不得在相鄰角同時拉緊。
6.當纜風繩需要改變位置時,必須先作好預定位置的地錨,并加臨時纜風繩確保提升機架體的穩(wěn)定,方可移動原纜風繩的位置;待與地錨栓牢后,再拆除臨時纜風繩。
7.在安裝、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機的過程中設置的臨時纜風繩,其材料也必須使用鋼絲繩,嚴禁使用鐵絲、鋼筋、麻繩等代替。
四、地描安全要求
1.纜風繩的地錨,根據土質情況及受力大小設置,應經計算確定。
2.纜風繩的地錨,一般采用水平式地錨。當土質堅實,地錨受力小于15kN時,也可選用樁式地錨。
3.當?shù)劐^無設計規(guī)定時,其規(guī)格和形式可按以下情況選用:
(1)水平地錨。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2)樁式地錨
1)采用腳手鋼管(φ48)或角鋼(L 75×6)時,不少于2根;并排設置,間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 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
4.地錨的位置應滿足對纜風繩的設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