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說明:
為加快施工進度,減少個人的勞動強度,項目部決定在副立井使用耙斗機裝矸,為確保使用期間的安全和質(zhì)量,特編制本安全技術(shù)措施。
二、耙斗機工作原理及結(jié)構(gòu):
耙斗機是通過絞車的兩個滾筒分別牽引主繩、尾繩使耙斗機作往復運動,耙斗把巖石扒進料槽,自料槽尾部的卸料口卸入井筒裝矸處。從而實現(xiàn)裝矸出矸。
耙斗機主要由固定楔、尾輪、耙斗、傳動部分(包括操縱機構(gòu)、臺車、絞車等)、導向輪、料槽(進料槽、中間槽、卸料槽)以及電氣部分等組成。
三、使用方法:
迎頭放炮后,先在迎頭上部打好眼,或利用剩余炮眼安好固定楔。安固定楔事先把鋼絲繩套環(huán)帶錐套的一端放入鉆好的眼中再把緊楔插入并敲緊。拆卸時,用錘橫向敲打緊卸的端部,使楔子松動,先抽出緊楔,再把鋼絲繩拉出。
安好固定楔后,便可把尾輪懸掛在鋼絲繩套環(huán)上。尾輪的懸掛位置隨巷道情況而定。一般懸掛在迎頭巖石自然堆積最高點往上800~1000mm處為佳。為減少輔助勞動,提高機械裝巖率,應視巖石堆積情況而左右移動懸掛位置,以扒清巷道中部和兩側(cè)的巖石。
在懸掛和取下尾輪時,宜先將絞車滾筒邊緣的輔助剎車彈簧松開,以便人工能輕松地拉動鋼絲繩,便于懸掛。待尾輪懸掛好后,再將彈簧復位或調(diào)節(jié)到合適壓力。
安好尾輪并經(jīng)過相關(guān)的安全檢查,便可啟動電機開始裝巖作業(yè)。工作時,拉緊工作滾筒的操縱桿,工作滾筒便牽引耙斗扒取巖石,沿槽子卸入礦車。然后松開工作滾筒操縱桿,拉緊空程滾筒操縱桿,使空斗回到迎頭,重復扒巖動作。
四、安全措施:
1、耙斗機司機必須是經(jīng)過有關(guān)部門培訓,并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未取得耙斗機司機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嚴禁操作耙斗機。
2、使用的耙斗機電機必須具有防暴性能,否則嚴禁入井使用。
3、耙斗機下井前,必須先檢查各零部件及附件是否齊全,并在地面進行總裝和試運轉(zhuǎn)。運轉(zhuǎn)正常,方可下井。
4、試運轉(zhuǎn)前,必須檢查電源電壓與電機額定電壓及電機的接線方式是否相符,若不符嚴禁運行。
5、耙斗與鋼絲繩的連接,應注意區(qū)分主繩和尾繩,區(qū)分工作滾筒與空程滾筒。工作滾筒與主繩受重載。主繩工作時應基本落在槽子的中心線上。
6、耙斗機下井時,應分段運輸,入井的先后順序為:耙斗、進料槽、臺車(包括絞車、中間槽)、卸料槽。
7、移動耙斗機時,必須使用絞車進行提松,嚴禁用人工進行移動,且下方嚴禁有人。
8、耙斗機作業(yè)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特別是掛尾輪的固定楔。
9、司機操作前,必須檢查耙斗機各部件連接情況及檢查卷筒和制動閘是否完整齊全、靈活可靠。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處理好后方可進行操作。開車前,司機必須發(fā)出明確信號,待耙斗機前方所有人員全部撤到耙斗機后方后方可啟動耙斗機。耙斗的往返行程范圍嚴禁有人站立或進行其它操作,耙斗機兩側(cè)除司機外,嚴禁有任何人員,以免傷人。
10、必須在耙斗機司機操作一側(cè)打一根直徑12公分以上的圓木作為護身柱。必須在耙斗機上裝設封閉式金屬護繩欄和防止耙斗出槽的護欄。
11、操作耙斗機時,不可同時拉緊兩個操作手柄,以防耙斗飛起。
12、扒巖過程中,如耙斗受阻或過載太大,不應強行牽引,而應將耙斗退回,然后再扒。
13、放炮前,必須將耙斗開到耙斗機跟前,防止被巖石埋??;放炮后,必須對防滑裝置、槽子、電纜等進行檢查,,絞車的剎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開車。
14、必須使用合格的鋼絲繩,并做好鋼絲繩的日常檢查,如磨損超過鋼絲繩直徑的50%時,必須更換鋼絲繩。不得使用打結(jié)的鋼絲繩,操作時鋼絲繩的速度要保持均勻,不可使鋼絲繩忽松忽緊;工作時絞車滾筒上的鋼絲繩余量不得少于三圈。
15、耙斗機作業(yè)時必須照明,無照明時嚴禁操作。
16、使用耙斗機時,必須將瓦斯傳感器懸掛在耙斗作業(yè)段的上方,在進行瓦斯電閉鎖,瓦斯?jié)舛冗_到或超過1%時,必須斷電。
17、必須做好耙斗機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的清掃,防止矸石過多堆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