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掌握本崗位工藝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 木質品危險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學特性、毒性、職業(yè)接觸限值;
(2) 工藝信息:流程圖、化學反應過程、最大儲存量、工藝參數安全上下限值;
(3) 設備信息:設備材料、設備和管道圖紙、電氣類別、 調節(jié)閥系統(tǒng)、安全設施。
2各車間應落實專人對工藝安全信息進行管理,并及時更新,保證工藝安全信息隨時保持完整、有效、可靠。
3各車間應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各項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保證下列設備設施運行安全可靠、完整:
(4) 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閥門;
(5) 泄壓和排空系統(tǒng);
(6) 緊急停車系統(tǒng);
(7) 監(jiān)控、報警系統(tǒng);
(8) 聯鎖系統(tǒng);
(9) 各類動設備,包括備用設備等。
4車間應對工藝過程進行風險分析,主要包括:
(10) 工藝過程中的危險性;
(11) 工作場所潛在事故發(fā)生因素;
(12) 控制失效的影響;
(13) 人為因素等。
5生產裝置應組織檢查,進行安全條件確認。車間必須組織進行開車前的安全確認;對全廠性停車檢修后的開車,由生技部組織進行開車前的安全條件確認。安全條件應滿足下列要求:
(14) 現場工藝和設備符合設計規(guī)范;
(15) 系統(tǒng)氣密測試、設施空運轉調試合格;
(16) 操作規(guī)程和應急預案已制訂;
(17) 編制并落實了裝置開車方案;
(18) 操作人員培訓合格;
(19) 各種危險已消除或控制。
6生產裝置停車應滿足下列要求:
(20) 由裝置所在車間編制停車方案,并報生產部審批通過;
(21) 操作人員經過培訓,能夠按停車方案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7生產裝置緊急情況處理,各車間應遵守下列要求:
(22) 發(fā)現或發(fā)生緊急情況,應按照不傷害人員為原則,妥善處理,同時向車間領導、廠調度室及相關部門報告;
(23) 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fā)生異常情況時,采取適當的措施,并通知車間領導、生產部和設備部協(xié)調處理,必要時,按程序緊急停車。
8生產裝置泄壓系統(tǒng)或排空系統(tǒng)排放的危險化學品應引至安全地點并得到妥善處理。
9所有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對工藝參數運行出現的偏離情況及時分析,保證工藝參數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時得到糾正,并作好運行原始記錄。各車間應組織對運行原始記錄進行統(tǒng)計分析,找出進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改進點,不斷提高工藝安全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