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移動式及手持電氣工具的安全使用
移動式及手持電氣工具是指帶電氣設備的行燈、槍式電鉆、沖擊電鉆、手持砂輪等。為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電動工器具應有專人保管,每6個月對電氣部分進行絕緣耐壓試驗的測定,不符合規(guī)定的停止使用;使用前檢查軟電纜線是否良好,有無接地裝置,外殼、手柄有無裂紋或破損。不準攜著導線或轉動部分移動電動工具。不熟悉電動工具使用方法的人員,不準擅自使用。使用電動工具時,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電動設備外殼要保護接地,插頭和開頭均應完好無破損。在梯子上使用電動工具時,應做好防止感應觸電墜落的安全措施(如系上安全帶等)。在金屬容器如汽包、凝汽器、槽箱等工作時,必須使用24V以下的電氣工具。如用有電源聯(lián)結器和控制箱等設備,應放在容器外面,并設專人監(jiān)護。工作過程中臨時停止工作或離開工作地點時,須立即切斷電源開關。
三、風動工具使用的安全要點
風動工具指氣錘、風動鉆頭等,以壓縮氣體作動力的機械工具。使用風動工具之前應檢查其完好性,發(fā)現(xiàn)破損不準使用;連接軟管之前應把軟管吹凈,然后與工具連接牢固,拆裝軟管必須先停止送風。未經(jīng)操作培訓,不熟悉風動工具性能的人,不準操作風動工具。更換錘子、鉆頭等工作部件,必須先斷風停止轉動。錘子、鉆頭應安裝牢固,防止轉動時脫落傷人。在移動的梯子上使用風動工具時,必須將梯子固定牢固。
四、行燈使用的安全要點
在發(fā)電廠和變電所一些臨時性檢修工作場所,常常需要使用攜帶型可移動的手持安全照明燈。
行燈由行燈變壓器和照明燈具兩部分組成,其結構如圖2-26所示。行燈變壓器一般都是單相內(nèi)鐵芯式的,裝在鐵箱里,為了便于攜帶,箱上裝有柄環(huán)。有的變壓器設在固定地點,使用范圍相對較小。
行燈燈具結構特點,使工作人員觸不到帶電部分,電壓又低,稱安全行燈。它采用電源插頭與行燈變壓器插座連接,行燈不設開關,避免開關部分絕緣損壞而觸及電源。燈泡和燈泡座外部都有保護網(wǎng)罩,即使燈頭損壞,人體也不可能觸及燈頭。
行燈需要經(jīng)常移動,應根據(jù)使用環(huán)境不同,選用相應電壓等級的行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明確規(guī)定,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V。在特別潮濕或周圍均屬金屬導體的地方工作時,如在汽鼓、凝汽器、加熱器、蒸發(fā)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屬容器或水箱等內(nèi)部,行燈的電壓不準超過12V。行燈變壓器不準放在汽鼓、燃燒室及凝汽器等的內(nèi)部,行燈變壓器高壓側,應設插頭,低壓側帶插座,并采用兩種不能互相插入的插頭,以防電源刀倒接發(fā)生行燈超壓事故。行燈使用前應檢查導線和防護罩是否良好,使用中盡量將導線掛起,不使其觸及金屬銳器,不準放在熾熱、潮濕和有油類的地面上,防止導線損傷。檢修中有物件壓住行燈導線時,應移動物體,不準硬性拖拉導線,使用完畢,應將導線盤整好,存放在專用的柜子里。
五、噴燈使用安全要點
噴燈是用汽油(或煤油)作燃料,在燃料儲存罐(油筒)內(nèi)加壓,使燃料經(jīng)控制調(diào)節(jié)閥噴出,點火后形成強烈火焰,用以加熱工件、部件的器具。因汽油容易爆燃,具有一定危險性,因此,噴燈使用者必須經(jīng)操作訓練,不熟悉使用方法的人員,不準擅自使用噴燈。噴燈點火應先檢查下列各項,符合要求,方可點火:油筒不漏油、噴火嘴無堵塞,絲扣不漏氣;油筒內(nèi)裝油量不超過油筒容積的3/4;加油的螺絲塞蓋擰緊。噴燈點火時不準把噴燈的嘴正對著人或易燃物品,油筒內(nèi)壓力不得超限,工作地點不準靠近易燃物品和帶電體,盡可能在空氣流通的地方工作,以免燃燒氣體充滿室內(nèi),引起爆燃。不準把噴燈放在溫度高的物體上,禁止往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噴燈內(nèi)注入汽油。噴燈用畢后,應放盡壓力,待冷卻后,方可收存在工具箱內(nèi)。噴燈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噴火嘴或其他零件等工作,必須待噴火嘴冷卻泄壓后,再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