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礦井建設的需要,機電隊決定從主井下放一趟電纜,電纜型號為MYP3×95+1×25,長度約130m,為了保證下放電纜的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證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將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 下放的步驟
1. 首先在地面(主井絞車導繩輪架下)安穩(wěn)調度絞車(JD-16),可使用地錨或其他穩(wěn)固措施。
2. 用卡子(2mm厚的板鐵加工而成)把電纜夾緊,然后用緊靠電纜下放在鋼絲繩用鋼絲繩卡卡緊鋼絲繩,使電纜卡子壓在鋼絲繩卡子上,每間隔固定6m一個卡子,卡子螺絲必須擰緊,使電纜的自重由絞車鋼絲繩承擔。
3. 絞車司機(必須是專職人員)按信號指示開動絞車慢慢下放電纜。
二. 安全措施
1. 調動絞車必須固定穩(wěn)固牢靠。
2. 使用合格的鋼絲繩。
3. 必須有專職司機操作絞車。
4. 絞車必須運行正常安全可靠。
5. 卡子間距不得大于6m,卡子螺絲必須擰緊,使用的卡子,卡箍或其他卡持裝置必須保證既能承受電纜的重量,又保證不得損傷電纜。
6. 電纜下放到井底達到所需的余量后,先在井筒上固定電纜,然后拆固定在下放電纜的卡子,必須執(zhí)行“先固定后拆除”的原則,井筒壁固定電纜間隔6m固定一個卡子,固定卡子的螺絲必須擰緊擰牢。
7. 下放鋼絲繩時有派專人從主井罐籠徐徐而下,觀察電纜下放是否正常,如果電纜被井壁上的其它電纜、鋼管、梯子間等異物卡住時及時與把鉤工取得聯(lián)系,停止調度絞車運行,等處理完善后再用信號指示開動絞車。
8. 井口井底的把鉤工(信號工)必須高度負責,聽清信號,正確操作信號,避免因誤操作信號而發(fā)生事故。
9. 在下放過程中,必須由機電礦長現(xiàn)場指揮,絕不允許有任何閃失。
此項措施必須貫徹到下放電纜過程中所涉及的職工中去,并在下放電纜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此項措施以保證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本措施未盡事宜可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安里煤業(yè)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