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 供配電檢修工作是技術工作,檢修工作大體可分為全部停電檢修、部分停電檢修和不停電檢修三種情況。為了保證安全,應建立必要的工作票制度和停電保護制度。
1.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有兩種。在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以及在高壓室內的二次回路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采取安全措施者,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在帶電作業(yè)和帶電設備外殼上工作,在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 、電源>干線上工作,以及在無需高壓設備停電的二次接線回路上工作等情況下,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另外可根據不同的檢修任務、不同的設備條件,以及不同的管理機構,選用或制訂適當格式的工作票。
2.停電安全措施
1)停電。應注意對所有能夠給檢修部分送電的線路,要全部切斷,并采取防止誤合閘的措施。
2)驗電。對已停電的線路或設備,不論其經常接入的電壓表還是其他信號是否指示無電,均應驗電。
3)放電。放電的目的是消除被檢設備上殘存的靜電。
4)裝設臨時接地線。為了防止意外送電和二次系統意外的反饋電,以及消除其他方面的感應電,應在被檢修部分外端裝設必要的臨時接地線。
5)裝設遮攔。在部分停電檢修時,應將帶電部分遮攔起來,使檢修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
6)懸掛標志牌。標志牌的作用是提醒人們注意,表示線路或設備運行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