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井施工人員安全要求:
1.開啟電纜井井蓋、電纜溝蓋板及電纜隧道人孔蓋時應使用專用工具,同時注意所立位置,以免滑脫后傷人。
2.施工現(xiàn)場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安全標牌、護欄、警戒燈等標志。保證行人、過往車輛行駛安全。
3.開啟后應設置標準路欄圍起,并有人看守。工作人員撤離電纜井或隧道后,應立即將井蓋蓋好,并報知監(jiān)控中心人員以確認井蓋是否鎖好。以免行人碰蓋后摔跌或不慎跌入井內。設置的圍欄上應懸掛“安全告知牌”??词厝藶橛邢蘅臻g地上監(jiān)護者,負責在電纜隧道(井)外持續(xù)監(jiān)護,防止未經(jīng)授權的人員進入,在緊急情況時向地下人員發(fā)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地上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4.電纜隧道應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風的措施。電纜井內工作時,禁止只打開一只井蓋(單眼井除外)。進入電纜井、電纜隧道前,應先用吹風機排除濁氣,再用氣體檢測儀檢查井內或隧道內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氣體的含量是否超標,并作好記錄。電纜溝的蓋板開啟后,應自然通風一段時間,經(jīng)測試合格后方可下井溝工作。電纜井、隧道內工作時,通風設備應保持常開,以保證空氣流通。在通風條件不良的電纜隧(溝)道內進行長距離巡視時,工作人員應攜帶便攜式有害氣體測試儀及自救呼吸器。
5.嚴禁在井內、隧道內以及封閉的場所使用燃油(氣)發(fā)電機等設備,并在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以防止工作人員缺氧或有害氣體中毒。
6.電纜井、隧道內工作或隧道內長距離巡視時,應進行持續(xù)檢測。
7.檢測記錄應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內容,并記錄在工作票的備注欄內或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安全施工措施欄內。
二.工具使用安全措施要求:
1.使用工具前應進行檢查,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guī)定使用,不準使用已變形、已破損或有故障的機具。
2.大錘和手錘的錘頭應完整,其表面應光滑微凸,不準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紋等情形。大錘及手錘的柄應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準用大木料劈開制作,也不能用其他材料替代,應裝得十分牢固,并將頭部用楔栓固定。錘把上不可有油污。不準戴手套或用單手掄大錘,周圍不準有人靠近。狹窄區(qū)域,使用大錘應注意周圍環(huán)境,避免反擊力傷人。
3.用鑿子鑿堅硬或脆性物體時(如生鐵、生銅、水泥等),應戴防護眼鏡,必要時裝設安全遮欄,以防碎片打傷旁人和電纜。鑿子被錘擊部分有傷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準使用。
4.銼刀、手鋸、木鉆、螺絲刀等的手柄應安裝牢固,沒有手柄的不準使用。防止脫離手柄砸傷電纜。
三、施工照明用電和機械用電措施:
1.手持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V。在特別潮濕或周圍均屬金屬導體的地方工作時,如在金屬容器或水箱等內部,行燈的電壓不準超過24V;
2.行燈電源應由攜帶式或固定式的隔離變壓器供給,變壓器不準放在金屬容器或水箱等內部。
3.攜帶式行燈變壓器的高壓側,應帶插頭,低壓側帶插座,并采用兩種不能互相插入的插頭。
4.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線,高壓側宜使用三線插頭。
5.照明線路與施工用電電纜應放在距離隧道在運行高壓電纜0.5m遠布置。
6.自隧道入口出每間隔50m放置滅火器。
北京懷仁前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20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