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備用和檢修后的進線送電操作,應使用裝有反映各種故障類型速斷保護的斷路器進行,若只用隔離開關向母線送電時,必須進行必要的檢查,確認設備良好、絕緣良好。
(2)裝有母差保護的母線,必須將母差保護作相應切換后才能進行母線操作。
(3)運行中的雙母線,當將一組母線上的部分或全部斷路器倒至另一組母線時,操作前應確保母聯(lián)斷路器及其隔離開關在合閘位置,停用母聯(lián)斷路器的操作電源,以使母聯(lián)斷路器非自動;同時應注意母線電壓互感器低壓側倒送電。
(4)無母聯(lián)斷路器的雙母線或母聯(lián)斷路器不能啟用,需停用母線,投入備用母線時,應盡可能利用外來電源斷路器對備用母線試送電。不具備上述條件時,則應仔細檢查備用母線,確認設備正常,可以送電后,先合上原備用母線上的隔離開關,再拉開原運行母線上的所有隔離開關。
(5)母線操作后,應檢查倒換母線上的所有斷路器的保護和自動裝置電壓是否切換至相應母線的電壓互感器上。
(6)當由變壓器向母線送電時,可先將線路斷路器連于母線上,或?qū)⒆儔浩髦行渣c接地,或在母線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的開口三角形回路接人適當電阻后再送電,以防發(fā)生鐵磁諧振或因母線對地三相電容不平衡而引起異常過電壓。
(7)在旁路斷路器代出線斷路器運行操作中,應先用旁路斷路器對旁母沖擊正常后,再使用線路旁母隔離開關對旁母充電或斷電,然后用旁路斷路器進行合、解環(huán)。
(8)已發(fā)生故障的母線上的斷路器需倒換至正常運行母線上時,應先拉開故障母線上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檢查明確,并隔離母線故障點后,才能進行由正常運行母線對斷路器的恢復送電操作。
(9)母線操作時,母差保護的運行按母差保護的運行規(guī)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