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立井提升人員時必須配備思想素質高、技術過硬、工作責任心強的專職絞車司機和井上下信號把鉤工,且必須持證上崗,并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二、 專職絞車司機和井上下信號把鉤工每天24小時不得離開工作現場。
三、 機運隊設專人每天對立井提升系統(tǒng),提升設備,鋼絲繩,防墜器,罐籠,罐道,罐道繩,罐檔,防護門,安全門,罐籠與連接裝置的連接部分,罐籠與提升鋼絲繩的連接裝置的受力部位,天輪繩槽襯塊磨合情況等進行檢查,滾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必須檢查一次,各
項的檢查和檢修處理結果必須及時詳細填寫記錄,以確保各項裝置安全可靠,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四、絞車運行時,不準換人開車,檢查井筒、升降人員或處理井筒事故時,必須由正司機操作,副司機監(jiān)護;操作司機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認真觀察儀表指示、深度指示器等,雙手不準脫離操作手柄及制動手柄,監(jiān)護司機負責視頻監(jiān)控及絞車各部位運轉情況,并搞好監(jiān)護操作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停車匯報處理。
五、絞車司機在高壓和低壓分別降到5200V和340V以下,聽不清信號或發(fā)現異?,F象時不準開車,停車查找原因。
六、信號把鉤工必須經常檢查安全設施,保護裝置,阻車器,井上下安全門,罐籠連接裝置,礦車裝載等情況。
七、提升人員時,信號把鉤工要正確指揮,遵守乘罐制度,每罐乘人不得超過12人,人員進出罐籠要及時開關簾子門、安全門,人員只準從東面進入,嚴禁從西面入罐,認真執(zhí)行出入井檢身制度;乘罐人員出入罐時自覺排隊,不得擁擠,不得大聲喧嘩,打鬧,否則按違章處理。
八、信號把鉤工收發(fā)信號要準確,絞車司機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及時與信號把鉤工聯系。
九、絞車運行期間信號把鉤工的手不得離開停止按鈕,若有異常,及時停車;聯系。
十、 礦車升降物料及提升原煤時,升降不到位不得提前打開安全門和安全鏈,阻車器必須始終處于常閉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