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況
在12061回風順槽掘完后,為了滿足以后采面的安裝,在12061切眼上口掘絞車硐室。為保證施工期間的安全,特編制此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人員務必遵照執(zhí)行。
二、施工前準備
1、由施工單位在施工地點將風水管加設三通,并進行試通。
2、由施工單位把支護材料、工具運到施工地點附近不影響行車、行人的寬敞地點分類堆放整齊。
3、施工前,由地測隊根據(jù)技術部通知要求畫出所掘硐室位置。
4、施工前,由通風工區(qū)對所掘硐石進行防突考察,確認無突出危險后,方可施工。
三、施工方法
1、施工時采用放炮掘進,不得使用綜掘機掘進。
四、施工技術要求
1、 所掘硐室尺寸:長×寬×高=3m ×3.5m×2.5m(硐室底板與回風順槽底板齊平)。
2、 掘進前在硐室中線點及左右肩窩處各打一根錨索進行支護,錨索直徑φ=15.24mm,長度L=7.3m,托盤規(guī)格為200mm×200mm×12mm,間距為2m,錨索外露長度為100mm,并及時張緊。
3、 硐室頂、幫采用鋼筋網(wǎng)加樹脂錨桿進行支護,頂板錨桿直徑φ=20mm,長度L=2.5m,,錨桿間排距均為800mm,幫上錨桿直徑φ=20mm,長度L=2m,錨桿間排距均為800mm,外露長度在30-50mm之間,錨網(wǎng)必須搭接100mm,且搭接處必須扭接完好。
4、 在硐石內,延硐室中心線加打2根錨索對頂板加強支護,錨索直徑φ=15.24mm,長度L=7.3m,托盤規(guī)格為200mm×200mm×12mm,間距為2m,錨索外露長度為100mm,并及時張緊。
5、 硐室外邊緣錨網(wǎng)必須和巷道的錨網(wǎng)搭接100mm,且搭接處必須扭接完好。
6、 如炮后頂板煤層較破碎,錨桿錨網(wǎng)及錨索不能有效的支護頂板時,可以把頂板煤層放掉后,沿頂板掘進。
7、 所掘硐室位置:現(xiàn)在迎頭上幫(見附圖)
五、安全措施
1、設專職瓦檢員對工作地點前后20米范圍內的瓦斯進行檢查,只有瓦斯?jié)舛仍?.8%以下時,方可進行施工作業(yè)。施工的班組長必須佩帶報警值為0.8%的便攜式甲烷報警儀。
2、施工前由施工單位把風水管、風筒、電纜及綜掘機撤回到硐室往后5米范圍;放炮前由瓦檢員把瓦斯探頭提回硐石5米外,炮后提回硐石外。
3、施工前及施工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敲幫問頂”時,施工人員必須站在支護完好,退路暢通的安全地點使用長柄工具進行。
4、放炮采取多打眼、少裝藥、放小炮配合手鎬進行施工。所打炮眼深度不得超過1.8m,裝藥量不超過3節(jié),且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好水炮泥,剩余部分用黃泥填滿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5、必須正向裝藥、正向起爆,嚴禁反向裝藥、反向爆破(放炮員負責)。
6、放炮員必須由經(jīng)過專門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查”及“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7、放炮撤人、停電及警戒。
(1)、停電范圍:由當班電工在121石門停掉礦編號為2080#和2108#閉鎖開關,斷掉12061回風順槽的所有動力電源和綜掘機電源,確認開關手把打到零位鎖死后,掛上“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并設專人看守后,匯報調度室,由當班瓦檢員負責監(jiān)督。
(2)、撤人站崗范圍:
放炮按普通放炮管理,撤人警戒距離直線巷道不得小于100米,拐彎巷道不得小于75米,警戒區(qū)域內不得有人。(附放炮警戒示意圖)
8、嚴格執(zhí)行《12采區(qū)總回管理制度》。
9、放炮前由班組長配合當班瓦檢員把12061回風順槽內所有人員撤到12061回風順槽防突風門外進風側,停電、撤人警戒完畢后由當班瓦檢員匯報調度室,得到調度室允許后方可放炮。(附放炮撤人警戒圖于后)
10、放炮前,由現(xiàn)場安檢員對施工地點進行詳細檢查,只有在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放炮。
11、放炮后,由現(xiàn)場安檢員對施工地點的頂板和煤壁進行詳細檢查,只有在確認支護到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下一循環(huán)施工。
12、放炮母線與母線連接必須用接線盒。母線與腳線、腳線與腳線之間必須用絕緣膠布包扎好,嚴禁出現(xiàn)明接頭。
13、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并應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放炮員、班排長必須在現(xiàn)場向下一班放炮員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⑵、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⑶、嚴禁用打眼掏藥、鎬刨、手拽、壓風吹的方法處理瞎炮,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xù)加深。
⑷、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⑸、在處理拒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4、放炮員嚴格執(zhí)行火工品的領退制度,剩余的火工品及時交回炸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