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礦井未實現雙回路期間供電安全,特制訂安全措施如下:
1、正常情況時,我礦礦井全部負荷由金巖電廠線路供電,柱濮線路熱備。
2、如遇金巖電廠因檢修或其他原因停止對我礦供電電時,改由柱濮線路供電運行。
3、為保證柱濮線路的安全運行,柱濮線運行期間井上下可以運行的設備有:
(1)2#主扇風機、副井絞車、壓風機、主排水泵、局扇風機、瓦斯抽放泵站,負荷共計為1698KW。
(2)除以上設備可以運行外,其他設備一律停止運行,如有特殊情況,需請示調度室及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運行。
4、柱濮線運行期間機電隊值班電工、主副絞車工、信號工、變配電工、主排水工、風井主通風機司機、通風隊維修工、瓦檢員、瓦斯抽放工、必須嚴守崗位,并嚴格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5、每周周一定時對1000KVA備用發(fā)電機進行試運行,并加強對發(fā)電機的檢查維護。
6、柱濮線路單回路運行期間,機電隊要安排專人在發(fā)電機房值班,以防柱濮線路停電時,及時啟動自備發(fā)電機,保證主扇風機和副井絞車的及時投運和正常運行。主扇風機必須在10min內正常啟動。
7、當柱濮線路突發(fā)性停電時,立即啟動《正令煤業(yè)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
8、加大對地面配電室、主扇風機、主副井絞車房、井下變電所、壓風機房等主要配電點及外線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巡回檢查力度,縮短巡視檢查周期,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環(huán)節(jié)、每個職工。
9、當金巖線路或柱濮線路恢復供電時,及時恢復供電。
正令煤業(yè)機運區(qū)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