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礦山供電有以下基本要求:
(1)供電可靠:對礦山企業(yè)的重要負荷,如主要排水、通風與提升設備,一旦中斷供電,可能發(fā)生礦井淹沒、有毒有害氣體積聚甚至墜罐等事故。采掘、運輸、壓氣及照明等中斷供電,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和人身事故。根據對供電可靠性要求的不同,礦山電力負荷分為以下三級:
1)一級負荷。凡因突然中斷供電會造成人員生命危險,重要設備損壞報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均屬一級負荷,如礦井的主排水泵,有爆炸危險的礦井主通風機和豎井載人提升機等。對于一級負荷應采用兩個獨立的電源,即雙回路供電,保證供電的連續(xù)性。
2)二級負荷。凡因突然停電會嚴重減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為二級負荷,如井下和地面生產系統(tǒng)的主要設備等。二級負荷的供電線路一般應設一回路專用線路,有條件的可采用兩回路線路。
3)三級負荷。凡不屬于一級和二級負荷的為三級負荷,如機修廠、生活福利設施等。對它們的供電一般采用單回路供電線路。
(2)供電安全: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供電,滿足礦山生產的特殊環(huán)境,確保安全生產。
(3)供電質量:供電質量主要是衡量供電的電壓和頻率是否在額定值和允許偏差范圍內,因為用電設備的確在額定值下運行性能最好。供電電壓允許偏移范圍為±5%,電壓偏移增大,用電設備性能惡化,嚴重時會造成設備損壞。
(4)供電經濟:從降低供電設施、器材的建設投資和減少供電系統(tǒng)中的電能損耗及維護費用等方面考慮,以求供電的經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