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火源的概念及其分類
點火源是指能夠使可燃物與助燃物發(fā)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源。這種能量既可以是熱能、光能、電能、化學能,也可以是機械能。根據(jù)點火源產(chǎn)生能量的來源不同,點火源可分為火焰、火星、高熱物體、電火花、靜電火花、撞擊、摩擦化學反應熱、光線聚焦等。
(二)控制火源引起火災的方法
1.化學點火源引起火災成因
主要分為化學自熱著火和蓄熱自熱著火兩種:
1)化學自熱著火。指在常溫常壓下,可燃物不需要外界加熱,而是依靠特定條件下自身的反應放出的熱量著火。這里講的特定條件包括:與水作用、與空氣作用、性質(zhì)相抵觸的物品相互作用等。對其控制應當結(jié)合以下特點:
(1)與水作用化學自熱著火。遇水反應發(fā)生自熱著火的物質(zhì)主要有活潑金屬、金屬氫化物、金屬磷化物、金屬碳化物、金屬粉末等。其特點是:與水反應放出氫氣、磷化氫、甲烷、乙炔等可燃氣體和大量的化學反應熱??扇細怏w在局部的高溫環(huán)境中與空氣中的氧作用,引起燃燒。
(2)與空氣接觸化學自熱著火。黃磷、烷基鋁、有機過氧化物等物質(zhì),能與空氣中的氧發(fā)生化學反應而著火。
(3)相互接觸化學自熱著火。相互接觸化學自熱著火的物質(zhì),一般情況下一種是強氧化劑,另一種是強還原劑,混合后由于強烈的氧化還原反應而自熱著火。例如乙炔與氯氣混合、甘油遇高錳酸鉀、甲醇遇氧化鈉、松節(jié)油遇濃硫酸,均可立即發(fā)生自燃著火。
2)蓄熱自熱著火。煤、植物、涂油等可燃物質(zhì)都有蓄熱自熱的特點,長期堆積在一起,會發(fā)生蓄熱自熱著火。對其控制應當結(jié)合以下特點:
(1)在一定條件下,能與氧發(fā)生緩慢氧化反應,同時放出熱量。
(2)在儲存過程中,散熱條件不好,通風不良,氧化放出的熱量散不出去;堆積內(nèi)積熱不散,促使溫度上升,反應加快,當溫度達到可燃物的自燃點時,可燃物就會著火。
(3)蓄熱自熱著火是一個緩慢過程,一般需要相當長時間進行熱量積蓄,才會引起著火。
2.電氣火源引起火災成因
(1)電動機(馬達)超負荷運轉(zhuǎn)或絕緣不良、短路發(fā)熱起火;
(2)電氣線路安裝不牢或接頭松動打火,引起周圍可燃物著火;
(3)亂接亂拉電線或線路絕緣層老化、破損,導致并線短路,產(chǎn)生電火花起火;
(4)變壓器線圈絕緣損壞或接頭接觸不良等造成短路或電阻過大發(fā)熱起火;
(5)用過的電熨斗、電烙鐵、電爐等未切斷電源起火;
(6)熔絲(保險絲)安裝使用不合格,超負荷時失去保護作用或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引起火災;
(7)使用大功率燈泡靠近可燃物而著火。
3.機械點火源引起火災成因
機械點火源即由撞擊和摩擦等機械作用形成的點火源。一般來說,在撞擊和摩擦過程中機械能轉(zhuǎn)變成熱能。
當兩個表面粗糙的堅硬物體互相猛烈撞擊或摩擦時,往往會產(chǎn)生火花或火星,這種火花實質(zhì)上是撞擊和摩擦物體產(chǎn)生的高溫發(fā)光的固體微粒。撞擊和摩擦發(fā)出的火花通常能點燃沉積的可燃粉塵、棉花等松散的易燃物質(zhì),以及易燃的氣體、蒸氣、粉塵與空氣的爆炸性混合物。實際中的火鐮引火、打火機(火石型)點火都是撞擊和摩擦火花具體應用的實例。實際中也有許多撞擊和摩擦火花引起火災的案例,如鐵器互相撞擊點燃棉花、乙炔氣體等。因此在易燃易爆場所,不能使用鐵制工具,而應使用銅制或木制工具;不準穿帶釘鞋,地面應為不發(fā)火花地面等。
硬度較低的兩個物體,或一個較硬與另一個較軟的物體之間互相撞擊和摩擦時,由于硬度較低的物體,通常熔點、軟化點較低,則使物體表面變軟或變形,因而不能產(chǎn)生高溫發(fā)光的微粒,即不能產(chǎn)生火花。但撞擊和摩擦的機械能轉(zhuǎn)變成的熱能卻會點燃許多易燃易爆的物質(zhì)。實際中也有許多撞擊和摩擦發(fā)熱引起火災的案例。如爆炸性物質(zhì)、氧化劑及有機過氧化物等受振動、撞擊和摩擦而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車床切削下來的廢鐵屑(溫度很高)點燃周圍可燃物而造成的火災事故等。在裝卸搬運爆炸性物品、氧化劑及有機過氧化物等對撞擊和摩擦敏感度較高的物品時,應輕拿輕放,嚴禁撞擊、拖拉、翻滾等,以防引起火災和爆炸。對于車床切削應有冷卻措施。對機械傳動軸與軸套,應定期加潤滑油,以防摩擦發(fā)熱引燃軸套附近散落的可燃粉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