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電線電纜燃燒特性分類及其標準試驗
電線電纜根據其本身具有的燃燒特性,可分為普通電線電纜、阻燃電線電纜、耐火電線電纜、無鹵低煙電線電纜及礦物絕緣電纜。
?。?)阻燃電線電纜指難以著火并具有防止或延緩火焰蔓延能力的電線電纜。常用的標準試驗為GB/T18380.3(等同于IEC60332-1999);
(2)耐火電線電纜指在規(guī)定溫度和時間的火焰燃燒下,仍能保持線路完整性的電線電纜。常用的標準試驗為GB/T12666.6(等效于IEC60331-21-1999);
?。?)無鹵低煙電線電纜分為阻燃型和阻燃耐火型兩種。阻燃型指材料不含鹵素,燃燒時產生的煙塵較少并且具有阻止或延緩火焰蔓延的電線電纜。常用的標準試驗有GB/T17650.2(等同于IEC60754-2)、GB/T17651.2(等同于IEC61034-2)和GB/T18380.3(等同于EC60332-3)三項。阻燃耐火型在以上的基礎上還需滿足保持線路完整性的要求,同時常用的標準試驗增加了GB/T12666.6(等效于IEC60331);
?。?)礦物絕緣電纜在火焰中具有不燃和無煙無毒的性能,其本身不會因短路而引起火災。常用的標準試驗除GB/T12666.6耐火試驗外,還應針對火災實際情況,參照英國BS標準中對電纜的試驗有抗噴淋水和抗機械撞擊(重物墜落)能力的標準要求。同時,可以參照國家標準《額定電壓750V及以下礦物絕緣電纜及終端》(GBl3033-1991)。
3電線電纜在防火工程設4"1-中的應用
3.1電線電纜的選用
3.1.1選用原則
一般的用電系統,只需滿足非火災條件下的使用,故可按一般要求選用。而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線路,必須滿足消防設備在火災時的連續(xù)供電時間,保證線路的完整性及系統正常運行。同時,還須考慮電線電纜的火災危險性,避免因短路、過載而成為火源,在外火的作用下應不助長火災蔓延,能有效降低有機絕緣層分解的有害氣體,避免“二次災害”的產生。
3.1.2非消防電氣線路的選用
?。?)普通設備線路穿管敷設時,可采用普通電線;直埋敷設和穿管暗敷時,可采用普通電纜;
?。?)電線電纜成束敷設時,應采用阻燃電線電纜;
?。?)用于特級、一級場所的電線電纜應采用無鹵低煙型,用于二級場所的電線電纜宜采用無鹵低煙型;
(4)用于木結構公共建筑,特級、一級場所中特別重要負荷的電源主干線路,宜采用礦物絕緣電纜。
3.1.3消防電氣線路的選用
?。?)消防設備用電時間長(≥1h),配電線路明敷或暗敷時,應采用耐火電線或礦物絕緣電纜;電線在金屬線槽內明敷或穿金屬管、阻燃型硬質塑料管暗敷時,應采用阻燃耐火電線;電線在耐火金屬線槽內明敷或穿涂有防火涂料的金屬管時,可采用阻燃電線;由變配電所(或總配電室)引至消防設備的電源主干線應采用阻燃耐火電纜或礦物絕緣電纜;
(2)用電時間較長(≤1h),配電線路明敷時可采用礦物絕緣電纜;埋墻(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0mm)暗敷、耐火電纜橋架敷設或云母絕緣耐火電纜封閉式金屬橋架敷設時,可采用普通電線電纜;
?。?)用電時間短(~<20min),配電線路穿金屬管或封閉式金屬線槽并涂防火涂料,云母絕緣耐火電纜明敷設時,可采用普通電線電纜。
3.2消防設備電氣配線措施
3.2.1配線原則
消防設備應采用耐火耐熱配線設計,以確保配電線路的完整性、耐火性。在符合有關技術規(guī)定的前提下,導線截面選擇應適當放寬,以避免由于火災過程中環(huán)境溫度上升引起導體電阻增大以致壓降增大,影響消防設備功能的發(fā)揮。
3.2.2基本配線措施
?。?)當線路暗敷設時,采用普通電線電纜穿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塑料管(氧指數30)埋設在非燃燒體結構內,且穿管暗敷保護(層厚度30ram);
?。?)當線路明敷設時,穿金屬管或金屬防火涂料以提高線路的耐燃性能,或是直接采用??等,并敷設在電纜豎井或吊頂內有防火措施的封閉式線槽內;
(3)當配電線路采用絕緣層和護套為不延燃的電纜并敷設在井內(同時要采用金屬線槽密封),可不穿金屬管保護;但當與延燃電纜敷設在同一豎井時,兩者間應用耐火材料隔開;
?。?)建筑物吊頂內的消防電氣線路采用金屬管或金屬線槽布線;在難燃型材料吊頂內,可采用難燃型(氧指數50)硬質塑料管、塑料線槽布線;
?。?)配電線路不得穿越風管內腔或敷設在風管外壁上,穿金屬管保護的配電線路可緊貼風管外壁敷設;悶頂內有可燃物時,其配電線路應采用金屬管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