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建設和生產都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探水時要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① 探水前應加固鉆孔附近的巷道支護,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以免壓力水沖垮巖壁和支架。
② 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鉆孔位于巷道低洼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③ 探水地點或附近要安設電話。
④ 打鉆過程中,如發(fā)現巖礦變松、片幫、來壓或鉆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加以及頂鉆等異狀時必須立即停鉆,但不得拔出鉆桿,要派人監(jiān)視水情,并報告調度室。如果情況危急,必須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脅地點撤人,并采取應急措施。
⑤ 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qū),探水鉆進之前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設計承壓的水壓后,方準繼續(xù)鉆進。特別危險的地區(qū)應有躲避場所,并規(guī)定避災線路。
⑥ 鉆孔內水壓過大時,應采取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并有防止孔口管和巖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⑦ 工作人員要熟悉透水預兆,當發(fā)現透水預兆或發(fā)生大量涌水,應立即報告調度室,采取措施,或安全撤退。
⑧ 根據礦山水文地質條件,設計考慮在井下運輸石門平巷和泵房、變電所通道內設置防水門。
⑨ 對井下職工做好防治水知識教育及有關技能培訓。建立突發(fā)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并進行技術演練,提高處理突發(fā)事故的總體能力,將重大安全突發(fā)事故的危害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