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人員首先了解吊裝物體的幾何形狀、重量,選擇好起吊物的重心及需用索具、吊具。
2、使用的起吊工具的額定載荷必須大于起吊物的重量,并且滿足安全系數。選用的鋼絲繩套、起吊鏈子及連接工具,其破斷拉力必須大于起吊物的6.5倍以上。
3、起吊前首先檢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的安全完好情況,不合格的工具禁止使用。同時認真檢查起吊點、起吊梁是否穩(wěn)固,否則必須處理并加固。
4、起吊時要有專人指揮并觀察,如吊物、吊具、索具、吊鉤、吊梁、等安全情況,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yè)進行處理。
5、起吊設備時,禁止任何人隨同設備同升降,禁止任何人在設備下面或受力索具、鋼絲繩1.5米范圍內及吊裝物下落所能波及的地方通過和逗留,不得將頭和手腳伸到可能被壓擠的位置。且操作者操作要平穩(wěn)。
6、按要求選擇起吊設備操作人員,不得無證上崗。
7、起吊重物時,當鉤頭稍微有力時掛鉤頭人員必須閃開,方可繼續(xù)起吊。
8、起吊過程中,中間不得停止作業(yè)離開現場。
9、起吊物就位后,必須放置穩(wěn)固,找準裝車重心方可撤除吊具、索具。
10、起吊作業(yè)現場必須清理好雜物疏通安全退路,并且5米范圍內不得有閑雜人員。
11、起吊作業(yè)專項措施,工區(qū)必須明確安全、施工負責人,現場未明確安全、施工負責人的不得進行起吊作業(yè)。
12、同時起吊物體或被吊物體的組件之間必須采用鋼性連接固定,連接固定必須牢固可靠,否則,必須解除或拆除后分別進行起吊。起吊物體內嚴禁塞、填其它物件。
13、起吊工作開始,首先進行試吊,將起吊繩索逐漸張緊,使物體微離地面,仔細檢查物體是否平衡、綁捆有無松動、起吊設備和吊具有無異常,待經過試吊調整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起吊。
14、用繩索或吊具將物體與起吊器具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防止起吊過程中繩索或吊具與物體或起吊器具之間發(fā)生滑動、竄動或脫鉤現象。
15、起吊用鋼絲繩套,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
(1)、鋼絲繩不得有破股和斷絲、銹蝕超限等現象;
(2)、鋼絲繩繩套接頭必須采用插接方式,插接長度不低于繩徑的2.5倍捻距,并用繩卡子上緊卡牢,且數量不少于三個。
(3)、鋼絲繩繩徑與起吊重量相匹配:
φ12.5的鋼絲繩,起吊重量不得大于2.5噸;
φ15.5的鋼絲繩,起吊重量不得大于4.0噸;
φ18.5的鋼絲繩,起吊重量不得大于6.0噸;
φ21.5的鋼絲繩,起吊重量不得大于8.0噸。
16、斜拉物件時。必須將物件采取好預留,防止物件墜落。
17、由于行人聯絡巷皮帶、北翼下山皮帶無安全間隙、檢修空間,盯班人員、維修工、崗位工加強日常性檢查,做好皮帶日常維護工作及時到位。
18、所有檢修人員,必須學習本措施并簽字,參加檢修人員應熟練掌握《起重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遵守。
19、檢修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要對檢修安全和質量負責,對檢修人員作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所有檢修人員必須聽從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不得各行其是,嚴禁酒后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