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腳手架工程必須由施工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必須依據(jù)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收結果,經項目負責人、總工程師及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后實施。
2、對高大異型腳手架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驗收結果,局屬各施工單位應組織技術、安全專家進行論證、審查,提出對施工方案的書面意見。項目負責人、總工程師必須認真采納專家提出的建議。
3、項目總工程師應組織負責現(xiàn)場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做出詳細說明,并雙方簽認。
4、施工項目負責人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全人員等對鋼管、扣件、腳手板等構配件和腳手架支搭的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質量不符合有關腳手架技術要求、安全標準的一律不得使用。
5、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專業(yè)架子工,并經體檢后,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中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6、現(xiàn)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現(xiàn)場監(jiān)督安全技術交底的執(zhí)行情況。對違反規(guī)定和施工方案的行為和隱患必須及時制止。
7、腳手架搭設及實施作業(yè)必須遵循下列要求:
7.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按照施工簡圖,地基處理、桿件連接要求等進行施工。
7.2對腳手架的場地要進行清理、平整,并使排水暢通。對高大腳手架或荷載較大的腳手架還應按設計要求對場地土進行原土夯實、加設墊層等加固處理。
7.3鋼管腳手架連接材料應使用扣件,接頭應錯開,螺栓要緊固,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不應小于40Nm,且不應大于65Nm。立桿底端需使用立桿底座。鉛絲和白麻繩不得連接鋼腳手架。嚴禁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7.4立桿,縱、橫向水平桿等必須符合構造要求。
7.5腳手架要鋪滿、綁牢,無探頭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腳手架的支撐上。腳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與模板相聯(lián)。
7.6腳手架要設置1.2m欄桿和0.18m的擋腳桿。敷設的安全設施應經常檢查,確保操作人員和小型機械安全通行。
7.7腳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齊,積雪和雜物應及時清除。
7.8有坡度的腳手板,要加設防滑木條。
7.9懸空腳手架應用欄桿可撐木固定穩(wěn)妥、牢靠,防止擺動搖晃。
7.10搭設在水中的腳手架,應經常檢查受水沖刷情況,發(fā)現(xiàn)松動、變形或沉陷應及時加固。在腳手架上作業(yè)人員應配帶救生設備。
7.11搭設鋼管井架相臨的兩立桿的接頭應錯開,橫桿和剪刀撐要同時安裝。滑軌必須保持垂直,兩軌間距誤差不得超過10mm。
7.12吊籃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懸掛吊籃的鋼絲繩圍繞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個。一個吊籃的保險繩索不得少于2根。鋼絲繩不得與構造物或其他物件相磨擦。
7.13腳手架高度在10-15m時應設置一組(4-6根)纜風繩。每增加10m應再加設一組。纜見繩與地面夾角為45-60°。纜風繩的地錨應設圍欄,防止碰撞破壞。
7.14拆除腳手架時,周圍應設置護欄或警戒標志,并應從上而上地拆除,不得上下雙層作業(yè)。拆除的腳手桿、板用人工傳遞或吊機吊送,嚴禁隨意拋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