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機使用前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對系統(tǒng)和部件進行檢驗及必要的試運轉。
(2)移動式攪拌機的停放位置必須選擇平整堅實的場地,周圍應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3)攪拌機就位后,放下支腿將機架頂起,使輪胎離地。在作業(yè)時期較長的地區(qū)使用時,應用墊木將機器架起,卸下輪胎和牽引桿,并將機器調平。
(4)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時,在料斗與地面之間應加一層緩沖墊木。
(5)接線前檢查電源電壓,電壓升降幅度不得超過攪拌機電氣設備規(guī)定的5%。
(6)作業(yè)前應先進行空載試驗,觀察攪拌簡內葉片旋轉方向是否與箭頭所示方向一致。如方向相反,則應改變電機接線。反轉出料的攪拌機,應按攪拌筒正反轉運轉數(shù)分鐘、察看有無沖擊抖動現(xiàn)象。如有異常噪聲應停機檢查。
(7)攪拌筒或葉片運轉正常后.進行料斗提升試驗,觀察離合器、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
(8)檢查和校正供水系統(tǒng)的指示水量與實際水量是否一致,如誤差超過2%,應檢查管路是否漏水,必要時調整節(jié)流閥。
(9)每次加入的混合料,不得超過攪拌機額定值的10%。為減少粘罐,加料的次序應為粗骨料→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粗骨料。
(10)料斗提升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過。如必須在料斗下檢修時.應將料斗提升后,拄好保險掛鉤或采取有效措施固定。
(11)作業(yè)中不得進行檢修、調整和加油,并防止砂、石等物料落人機器的傳動系統(tǒng)內。
(12)攪拌過程不宜停機.如因故必須停機,再次啟動前應卸除荷載,不得帶載啟動。
(13)以內燃機為動力的攪拌機,在停機前先脫開離合器,停機后應合上離合器。
(14)如遇冰凍天氣,停機后應將供水系統(tǒng)積水故盡。內燃機的冷卻水也應放盡。
(15)攪拌機在場內移動或遠距離運輸時,應將進料斗提升到上止點,掛好保險掛鉤或采取有效措施固定。
(16)固定式攪拌機安裝時,主機與輔機都應用水平尺校正水平。有氣動裝置的,風源氣壓應穩(wěn)定在0.6MPa左右。作業(yè)時不得打開檢修孔、入孔,檢修時必須先把空氣開關關閉,并派專人監(jiān)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