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力電容器用圓形及橢圓形鋁外殼的產(chǎn)品分類、一般要求、尺寸、性能、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下列電力電容器用圓形及橢圓形鋁外殼:
交流電動機電容器(GB/T 3667.1、GB/T
3667.2,不包括電動機啟動用電解電容器);
管形熒光燈和其他放電燈線路用電容器(GB/T 18489);
電力電子電容器(僅適用于額定電壓1
500 V及以下)(GB/T 17702);
標稱電壓1 000 V及以下交流電力系統(tǒng)用自愈式并聯(lián)電容器(GB/T 12747.1和GB/T
12747.2)
本標準不適用于螺栓式金屬防爆蓋板組件、塑料防爆蓋板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