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3.6 kV~40.5 kV交流金屬封閉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的術語和定義、使用條件、額定值、設計與結構、型式試驗、出廠試驗等各項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工廠裝配的、額定電壓為3.6 kV~40.5 kV、戶內或戶外安裝的、頻率為50 Hz及以下的交流金屬封閉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其外殼內可能裝有固定式或可移開式的元件,并可能充有絕緣和/或開斷用流體(液體或氣體)。
注1: 本標準主要是針對三相系統(tǒng),但也可用于單相或兩相系統(tǒng)。
根據以下幾點,本標準將金屬封閉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劃分為若干類:
——維修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時,電網運行的連續(xù)性;
——設備維修的需要和方便性。
注2: 設備的安全性取決于產品的設計、制造、使用、調整、配合、安裝和運行。
對于具有充氣隔室的金屬封閉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設計壓力不超過0.3 MPa(相對壓力)時本標準適用。
注3: 設計壓力超過0.3 MPa(相對壓力)的充氣隔室宜按GB/T 7674進行設計和試驗。
特殊用途的金屬封閉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例如有易燃性氣體的場所、礦井中或船舶上,可能需要增加相應的技術要求。
裝于金屬封閉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中的各元件按照各自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設計和試驗。考慮到各個元件在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中的安裝情況,本標準對單個元件的標準做了補充。
本標準不排除在同一外殼中使用其他設備,此時有必要考慮設備對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造成的影響。
注4: 具有絕緣外殼的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參照IEC 62271201:2014的規(guī)定。
本標準也適用于額定電壓40.5 kV以上、采用空氣絕緣或充氣隔室、設計壓力不超過0.3 MPa(相對壓力)的金屬封閉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