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2668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對調速電氣傳動系統(tǒng)或其元件有關電氣、熱和能量安全方面的要求。除接口要求外,本部分不覆蓋被傳動設備。
本部分適用于包括電力變流設備、傳動控制設備和電動機的調速電氣傳動系統(tǒng)。但不包括牽引傳動和電動車輛傳動。本部分適用于連接交流電源電壓1kV 及以下,50Hz或60Hz的直流傳動系統(tǒng)以及變流器輸入或輸出電壓35kV 以下,50Hz或60Hz的交流傳動系統(tǒng)。
《調速電氣傳動系統(tǒng)》的其他部分涉及額定值的規(guī)定、電磁兼容性(EMC)及功能安全性等。
如果用作電氣傳動系統(tǒng)(PDS)組成部分的設備符合相應環(huán)境下有關產品標準的安全要求,則本部分的范圍不包括這些設備。例如,PDS中所使用的電動機就應當符合IEC60034相關部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