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正確選擇、安裝、使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以下簡稱為剩余電流保護裝置,簡稱RCD)及其運行管理的有關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電壓為交流50Hz或60Hz,額定電壓不超過230/400(220/380)V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供用電系統(tǒng)。
本標準不是用于相與相之間或相與N線之間發(fā)生的電機事故、電氣設備損壞或電氣火災事故的保護作用。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nèi)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是對GB13955-1992((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的修訂。
本標準與GB13955-1992相比主要變化為:
1.將標準的名稱修訂為《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使本標準與國際同類標準名稱一致,且與相關的國家標準如GB6829((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一般要求》,GB16916《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GB16917《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相統(tǒng)一。
將標準中的“保護器”改為“裝置”,“裝置”的范圍是指具有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功能的系列設備,以使本標準名稱更為確切,符合標準化要求。
2.修訂了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適用范圍,強調(diào)保護裝置僅適用于“在電路中帶電導體對地故障所產(chǎn)生的剩余電流超過規(guī)定值時”起保護作用,而對相間短路和相線與中性(N)線短路發(fā)生的電擊和電氣火災事故不起保護作用。
3.增加了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與術語和定義的相關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