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高效液相色譜法測定口腔清潔護理用品牙膏中苯甲酸、山梨酸、水楊酸和苯氧乙醇的方法要點、試劑與標準物質、儀器、分析步驟、結果計算、回收率、標準偏差和允許差。
本標準適用于牙膏、口腔清潔護理液、牙粉等口腔護理用品中苯甲酸、山梨酸、水楊酸和苯氧乙醇限用組分的含量測定。
本標準苯甲酸、山梨酸、水楊酸和苯氧乙醇的方法檢出濃度分別為1.5 μg/mL、2.5 μg/mL、2.5 μg/mL和3.0 μg/mL,定量濃度分別為5.0 μg/mL、7.5 μg/mL、7.5 μg/mL和10.0 μg/mL;若取樣品0.5 g,苯甲酸、山梨酸、水楊酸和苯氧乙醇的檢出限分別為0.015 %、0.025 %、0.025 %和0.03 %,定量限分別為0.05 %、0.075 %、0.075 %和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