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裝卸貨物或機械設備時,應將拖車車組停放在平坦堅實的地面,將車輛制動,用三角木楔緊輪胎,并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
2 裝運帶長臂桿的設備時,臂桿應朝向拖車的后方,超長的臂桿應拆解裝運。拖運貨物或設備的長、寬、高,應符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3 裝運貨物或設備時,應把貨物或設備綁扎牢固,將設備制動,楔緊輪胎或履帶,鎖牢保險裝置。
4 裝卸設備用的跳板必須搭設牢固可靠。裝卸挖掘機、起重機、壓路機、瀝青混凝土攤鋪機時,跳板與地面之間的角度不得大于15度;裝卸推土機、履帶式拖拉機時,跳板與地面之間的角度不得大于28度。
5 拖運超長、超高的物品或設備時,應到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行駛手續(xù),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拖運前應勘察線路。拖運時,白天應掛紅旗,夜間應掛示廓示寬的標志燈。隨車應有電工保護路經(jīng)的供電、通訊線路。
6 在坡道上行駛前,應換好適宜的低速檔,避免中途換檔或緊急制動。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