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壓力容器、閥門、管路使用前,必須進行脫脂處理;對新安裝的容器、管道,還必須用氮氣吹掃置換。
2、投運前,必須檢查確認無泄漏,安全閥完好,壓力、溫度、液位等指示正常。運行中,嚴禁超壓、超流量和超壓差。
3、對同一氧氣球罐,不得同時啟動兩臺氧壓機進行充氧。
4、定期校驗壓力表、安全閥、溫度計;氧氣壓力表必須有禁油標志,嚴禁油壓表與禁油壓力表混用。
5、新裝填或長期停機的分子篩在使用時,應對其徹底活化,活化時間不小于正常工作時間的三倍。
6、對水浴式液氧汽化器,氧氣出口壓力不得低于0.3MPa,出口溫度不得低于0℃。
7、定期測定氮氣、氬氣場所的含氧量;低于18%時,應加強通風。
8、氧氣管壁溫度不得超過70℃;嚴禁明火及油污靠近氧氣管道及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