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 電動葫蘆司機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前的準備
1、 對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 檢查各種保護裝置是否齊全、完整、有效,各部位螺栓有無松動。
3、 檢查吊鉤、壓繩卡是否完好、牢固。
4、 檢查行走限位塊是否完整、牢固。
5、 對提升機構(gòu)、運行機構(gòu)、電器裝置、軌道進行詳細檢查。
6、 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否則不許起吊。
7、 起重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工作場地,以及所用的工具、設備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二、操作
1、 先將電動葫蘆行走至起吊物上方。
2、 點動下鉤按扭,確認無誤后,開始放鉤。
3、 快接近起吊物時要點動,緩慢操作。
4、 待物件捆綁牢固,重心平穩(wěn),方可掛鉤操作,開始起吊時要點動試吊。
三、 安全注意事項
1、 操作過程要有專人指揮,操作者要熟悉各種手勢、信號、旗語等,在不明情況時,嚴禁操作啟動。
2、 嚴禁超噸位起吊物件,起吊時要有人觀察,人員找好退路,確保退路暢通。
3、 嚴禁有人在起重物下面停留或通過。嚴禁有人在起重物上站立,或人物一起吊運,不許斜吊,不許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體。
4、 嚴禁在運行管道、帶電運轉(zhuǎn)機械設備以及不堅固的建筑物或其它物體 固定滑輪、葫蘆等作為起吊物的承力點。
5、 吊鉤、吊環(huán)禁止補焊,有下列情況應予以更換:
(1)表面有裂紋、破口的;
(2)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的;
(3)扭轉(zhuǎn)變形超過10°的;
(4)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
(5)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原高度10%的。
6、 鋼絲繩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廢:
(1)鋼絲繩被燒壞或斷一股的;
(2)鋼絲繩表面被腐蝕或磨損達到鋼絲繩直徑40%以上的;
(3)受過死角擦扭,部分受壓變形的;
(4)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nèi)的斷絲根數(shù)達到規(guī)定數(shù)值的。
四、收尾工作
1、 起吊完畢,將吊鉤收至安全高度。
2、 把行車和操作按鈕盤移到安全位置,切斷電源。
3、 對設備進行換油或檢修后,要將廢油、廢棉紗及時回收,不得亂扔,污染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