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如發(fā)現(xiàn)有銹蝕、裂紋、損傷、變形、扭曲、傳動部分不靈活等,嚴禁使用。
2、使用的鏈葫蘆,嚴禁超載,外殼上應有額定噸位標記。氣溫在-10℃以下,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一半。
3、使用時,先倒松鏈條,掛好起吊物體,慢慢拉動牽引鏈條,待起重鏈條受力后,再檢查齒輪嚙合及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xù)起重作業(yè)。
4、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進,并與鏈輪盤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拉動鏈條只許一人操作,嚴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時嚴禁站在倒鏈的正下方。
5、齒輪應經(jīng)常加油潤滑。應經(jīng)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的技術(shù)狀況,防止制動失靈。
6、重物需在空間停留時間較長時,必須將小鏈拴在大鏈上。
7、起重時如需在建筑物構(gòu)件上拴掛倒鏈葫蘆,必須經(jīng)技術(shù)負責人負荷量計算,確認安全方可進行作業(yè)。
8、倒鏈使用完畢后,應拆卸清洗干凈,重新上好潤滑油,并安裝好送倉庫妥善保管,防止鏈條銹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