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2條 必須熟悉斜井人車的結構和檢查、檢修、試驗的標準以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修理工藝,熟練使用有關工具、儀器、儀表和設備,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 工作時要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仔細檢查所用工具、器械、設備是否完好。
第4條 人車檢修應在修理車間或井口平車道上進行。確需在斜
坡道上檢修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檢修人車,進
行電、氣焊時,應嚴格按批準的措施執(zhí)行。
第5條 多人作業(yè)或起吊車體、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應,并由組長統(tǒng)一指揮。
第6條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正常操作
第7條 檢修自動落閘機構
1. 勾頭拉桿偏轉角度應小于15度,插銷防脫裝置有效。
2. 開動大彈簧,不變形不失效(按說明書調整彈簧尺寸長度,試驗時閘不落為彈簧失效)。
3. 撞塊與扭桿間距應符合說明書規(guī)定,但必須小于人車正常提升時下連桿(前連桿)凸臺與導向箱之間的距離。
第8條 檢修手動落閘機構
1. 手閘搬把安裝正確,操作時帶動手拉桿或手拉繩的行程應大于50毫米。
2. 拉桿(拉繩)機構零件齊全、平直、操作靈活可靠,彈簧不失
效(即手把松開后,彈簧能將手把彈回原位)。
3. XRC型人車撞塊與扭桿間距一般應小于45毫米,但要保證手閘操作靈活;XRB型人車手拉鎖頭靈活可靠。
第9條 檢修制動器
1. XRC型人車
(1)剎車軸、扭桿、扭簧等應齊全有效、轉動靈活,扭簧不失效(即
抬起插爪擋器應與掛鐵相嚙合)。
(2)插爪、固定軸、限位器、插腳、軸、墊、銷應齊全有效,位置正確。
(3)制動壓板不變形,螺栓緊固與車體槽鋼間隙為2~3毫米。
2. XRB型人車
(1)抱爪、牙片、扁軸、斜形箱等應齊全完好,抱爪下落后與軌面夾角:靜止脫鉤試驗為70度~75度,空車全速試驗為90度~95度,重載脫鉤試驗小于105度。
(2)楔形箱:固定壓板、螺栓緊固,斜形箱左右移動距離為20~24毫米。
第10條 檢修緩沖裝置
1. XRC型人車
(1)緩沖木應為紅松木,椴木也可以,但插腳滑過部分不許有節(jié)疤,安裝要牢固。
(2)插腳劃深一般為25~30毫米,未劃長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 XRB型人車
(1)緩沖繩規(guī)格應符合說明書要求,安裝牢固,索節(jié)可靠。
(2)緩沖繩應按說明書調整,但一次拉出長度不得大于1.4米。
緩沖繩最小余長不得小于1.6米。
第11條 檢修轉向架、軸輪組
1. 軸輪組應轉動靈活不晃動,踏面磨損不得超限。
2. 輪組與枕座心盤等,安裝要牢固可靠。
3. 旁邊枕座與車體間隙用墊調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
米,不應過大,以免車體擺動過大。
第12條 車間聯(lián)結件、保護鏈應齊全,磨損量不得超過原尺寸的10%。
第13條 車體槽鋼應平行,不平行度應小于0.4%,全長小于
10毫米;車體槽鋼應平直,不直度應小于0.3%,全長小于10毫米。
座席、扶手等應齊全。
第14條 XRB型人車支承桿與軸間隙應小于10毫米,碰頭應完整。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 檢修后的斜井人車必須按《煤礦斜井人車試驗細則》試驗,并做好檢修、試驗記錄。
第16條 清掃工作現(xiàn)場,做到文明生產(chǎn);現(xiàn)場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