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前首先確認操作臺各電氣開關、信號是否完好,有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操作。
2、啟動每個系統時,都應與崗位做好必要聯系,待有關崗位做好準備,回開車信號后,方可啟動系統,嚴禁強行啟動。
3、在換煤種時,要保證皮帶線上的原煤卸完后,才允許上煤點上新煤種,不可操之過急,造成混煤現象。
4、在換煤線時,要保證有關崗位皮帶上的煤卸凈后,方可啟用新煤線,防止造成壓煤現象。
5、在啟用A、B、C D,E,F系統中,要確保皮帶機,回轉皮帶開車正常后,才可啟動相應系統,防止造成壓煤現象。
6、因故解除集中控制時,要立即報告班長。
7、工作過程中,嚴禁脫崗、睡崗、竄崗和酒后上崗。
8、集控設備嚴禁濕水。
9、在沒與崗位聯系好的情況下,嚴禁開車。
10、在不清楚皮帶上的煤是否卸凈時嚴禁停機。
11、在不清楚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嚴禁開車。
12、檢修每個崗位故障時,嚴禁使用聯鎖開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