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前,仔細檢查礦車,漏斗閘門,氣缸是否完好,并將車門關嚴。
二、工作時,放礦人員應站在漏斗門的側面進行操作,防止溜井中礦巖沖擊打人。風槍尾部應距離人的頭部遠些,以免大塊沖擊風槍導致傷人。
三、放礦人員要等車站正、停穩(wěn)后再放礦,裝完礦車后,應將礦車內超高的礦石扒平,確保行車安全。
四、準確掌握裝車數量,保證出礦量的準確性。
五、隨時掌握溜井內儲存量和含水量,不準把溜井放空。
六、放礦工與電機車司機要密切配合,發(fā)出準確的行止信號,保證安全,加快裝車速度。
七、漏斗放礦時,嚴禁有人和礦車在下面通過、作業(yè)。如必須通過應暫停放礦。
八、溜井發(fā)現堵塞時,嚴禁伸頭觀望或進入井中處理。用風槍或撬棍處理時,要防止石頭下落沖擊撬棍,打傷人員。
九、溜井嚴重堵塞需采用爆破處理時,必須請示班長、隊長和安全員。如果需要由爆破工進行處理時,炸藥盡量減少,并應制定出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處理工作,嚴禁鉆進漏斗和溜井放糊炮。
十、礦車掉道后,不得用電機車沿鐵道硬拉使其復軌,應使用復軌器或用撬杠抬上道。嚴禁用鐵質釬桿等頂車,要防止擠傷、砸傷人員,需要修理的礦車,應送到修理地點待修,不得隨意亂放或翻倒。
十一、經常清理漏斗下、鐵道兩旁的礦石,確?,F場清潔和行車安全。
十二、經常檢查爬齒軸、鋼絲繩,并定期加注潤滑油。增減爬齒時,不得用撬棍代替銷子,以防發(fā)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