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橡膠軟管
1.橡膠軟管須經壓力試驗。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兆帕;乙炔軟管試驗壓力為0.5兆帕。未經壓力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膠管不準使用。
2.軟管長度一般為10~20米。不準使用過短或過長時軟管。接頭處必須用專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
3.氧氣軟管為黑色,乙炔軟管為紅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錯亂。
4.乙炔軟管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5.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若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六]氧氣瓶
1.每個氣瓶必須在定期檢驗的周期內使用(三年),色標明顯,瓶帽齊全。氧氣瓶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準同車運輸。運送貯存,使用氣瓶需有瓶帽。禁止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2.氧氣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損,閥門螺桿滑絲時均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fā)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4.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完,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兆帕,并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5.開啟氧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6.當氧氣瓶在電焊同一工作地點,瓶底應墊絕緣物,防止被竄入電焊機二次回路。
7.氧氣瓶一定要避免受熱、曝曬,使用應盡可能垂直立放,并聯(lián)使用的匯流輸出總管上應裝設單向閥。
[七]乙炔氣瓶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應避免劇烈震動、碰撞;運輸時應使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環(huán)境溫度超過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2.乙炔瓶使用時,一把焊割炬配置一個崗位回火防止器及減壓器。
3.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輕緩開啟。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轉。
4.瓶內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huán)境溫度小于時,余壓為0.05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0~15℃,余壓為0.1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15~25℃時,余壓力0.2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余壓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過5只。超過時,車間內應有單獨的貯存間。若超過20只,應放置在乙炔瓶庫。
6.乙炔瓶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電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作業(yè)點與氧氣瓶,明火相互間距至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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