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式起重機含:履帶式起重機、輪胎式起重機、汽車式起重機等。
一、起重機操作人員應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開機。
二、流動式起重機發(fā)動機啟動前應分開離合器,并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上。同機操作人員互相聯(lián)系好
后方可啟動。
三、履帶式起重機吊物流動時,臂桿應在履帶正前方,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回轉(zhuǎn)、臂桿、吊鉤的制動
器必須剎住。起重機不得作遠距離運輸使用。
四、流動式起重機流動拐彎時不得過快過急。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轉(zhuǎn)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五、用變換檔位起落臂桿操縱的起重機,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時,變換檔位,以防滑桿。
六、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zhuǎn)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七、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八、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diào)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二)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剞D(zhuǎn)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三)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九、遇有下列情況嚴禁起吊:
(一)起重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二)超負荷不吊;
(三)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四)吊物上有人不吊;
(五)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六)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七)斜拉工件不吊;
(八)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九)小配件或短料盛過滿不吊;
(十)棱角物件沒有采取包墊等護角措施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