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打開電阻爐門,把要灼燒的坩鍋放入爐堂內(nèi),關閉爐門。
⑵將溫度指示儀下指針(定針)調(diào)至所需工作溫度。然后接通電源,打開控制器開關,此時綠燈既亮。斷電器開始工作,電爐通電,電流表即指示,電爐開始升溫。
⑶電爐的升溫與室溫分別以紅、綠燈表示,既綠燈表示升溫,紅燈表示恒溫。
⑷當達到規(guī)定的溫度800℃,然后灼燒20---30min后,斷電取出坩鍋。注意取坩鍋時別燙著手。
⑸等到爐溫降到室溫時,關閉爐門,蓋上防護罩。
⑹注意事項:
①電爐第一次使用或長時間停用后再次使用時,必須進行烘爐。烘爐時間溫度在200℃時2小時,200℃---600℃時2小時,使用時爐溫不得超過額定溫度,以免燒壞電熱元件。
②電爐和控制器必須在相對溫度不超過85%沒有導電塵埃、爆炸性氣體和能夠破壞金屬絕緣以及對電子元件有害的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工作。
③控制器的工作環(huán)境溫度限于0℃---50℃,在搬運時須用導線將儀表后端接線板上“短”與“短”連線接好,以防振動而損壞儀表。
④定期檢查電爐,控制器各線頭接觸是否良好,指示儀指針運動時有無卡滯現(xiàn)象,并用電位差計核對指示儀刻度誤差是否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