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前應進行檢查,鋸片必須平整、光滑、無銹,鋸齒要尖銳,并有適當?shù)匿徛?,不得有連續(xù)缺齒。鋸片如有裂縫時,其長度不得超過20mm,裂縫末端應沖止裂孔,以防繼續(xù)擴展。
2、鋸片上方必須安裝保險擋板和滴水裝置,在鋸片后面,離齒10-15mm處,必須安裝弧形楔刀。鋸片的安裝應保持與軸同心。
3、被鋸木料的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10-20mm為限,夾持鋸片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四分之一。
4、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和面對鋸片旋轉的離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鋸片。
5、機械啟動后,應待鋸片轉速正常后進行鋸料。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許將木料左右搖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過猛,遇木節(jié)要緩緩送料。
6、鋸料長度應不小于500mm,上鋸人員的手離鋸齒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棍送料。下手應待木料推出工作臺后,才允許接料。接料后不允許猛拉。需要回料時,木料應離開鋸片后再回送。鋸下的半成品應堆放整齊,邊料應集中堆放。
7、鋸短料時,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過猛。接料必須使用刨鉤。長度不足500mm和超過鋸片半徑的木料,嚴禁上鋸。
8、如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得猛扳,以免損壞鋸片。如被鋸的木料卡住鋸片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9、鋸片運轉時間過長而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600mm以上的鋸片在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10、鋸臺要保持清潔。鋸臺面上的碎料必須隨時清除,但嚴禁用手直接揀拾。清除鋸末或調整部件,必須在機械停止運轉后再進行。嚴禁機械運轉時作清掃、調整工作。
11、停車時不準用木棍、木塊去按鋸片,停穩(wěn)后要將水擦干防止鋸片生銹。
12、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圓鋸床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