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天平放置在穩(wěn)定的工作臺上避免振動、氣流和陽光直射。
2.使用前調整水平儀氣泡至中間位置。
3.電子天平使用前應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進行預熱。
4.稱量固體化學試劑或者粉末狀物質(如煤粉)時,應小心操作,避免將固體化學試劑和粉末狀物質撒落在天平內;如果不小心將固體試劑或者粉末物撒落在天平內應及時清除,以免影響天平的準確性。
5.稱量易揮發(fā)和具有腐蝕的物品時,要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以免腐蝕和損壞電子天平。
6.經過烘箱設備干燥的物質,要放在干燥器內冷卻到室溫后方可在天平上稱量;嚴禁將熱的物質放在天平上稱量,以免損壞天平部件。
7.經常自校和定期校正電子天平,保證其處于最佳狀態(tài)。
8.電子天平出現(xiàn)故障應及時檢修,不能帶"病"工作。
9.操作電子天平時不能過載使用,以免損壞天平;帶玻璃罩的天平,稱量時要將兩側的玻璃門關上。
10.天平使用后要及時關閉電源,并在天平框內放上硅膠干燥劑,干燥劑藍色小時候應及時烘干;并用儀器罩蓋好,作好記錄;若長期不用電子天平時應收暫時藏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