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乙炔氣使用
2.1乙炔瓶應裝設專用的回火防止器、減壓器,對于工作地點不固定,移動較多的,應裝在專用安全架上。
2.2嚴禁敲擊、碰撞和施加強烈的震動,以免瓶內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響乙炔的儲存。
2.3乙炔瓶應直立放置,嚴禁臥放使用。因為臥放使用會使瓶內的丙酮隨乙炔流出,甚至會通過減壓器而流入椽皮管,造成火災爆炸。
2.4要用專用板手開啟乙炔氣瓶。開啟乙炔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冬天應留0、1~0、2Mpa,夏天應留有0.10~3Mpa的剩余壓力。
2.5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速度不應超過1.5~2立方米(m3)/時.瓶。
2.6乙炔瓶體溫度不應超過40℃,夏天要防止曝曬。因瓶內溫度過高會降低丙酮對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內乙炔的壓力急劇增加。
2.7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應按與垂直地面處的兩點間距離計算)。
2.8瓶閥冬天凍結,嚴禁用火烤。必要時可用不含油性的40℃以下的熱水解凍。
2.9乙炔減壓器與瓶閥之間連接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的情況下使用。否則會形成乙炔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一旦觸及明火就會立刻爆炸。
2.10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使用,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物上。用時使用的乙炔瓶和氧氣瓶應距離10m以上。
2.11氧氣瓶使用時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須立放使用。立放的氧氣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
2.12乙炔膠管,外徑16毫米,應能承受5千克氣壓,各項性能應符合GB2551-81《乙炔膠管》的規(guī)定為黑色。
2.13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閉閥門的扳手上不得沾染油脂。
2.14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2.15.如發(fā)現(xiàn)氣瓶有缺陷,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行修理,應通知氣體廠處理
2.16工作完畢后應關閉氧氣瓶、乙炔瓶,拆下氧氣表、乙炔表,擰上氣瓶安全帽;并將膠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的地方,減壓閥和氣壓表應放在工具箱內;認真檢查操作地點及周圍,確定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2.2儲存
2.2.1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儲存處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且不應設在隱藏部位或空氣不流通處
2.2.2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shù)缆窌惩?,在其附近設有消防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破滅火器)。
2.3運輸
2.3.1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2.3.2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滾、滑、碰。
2.3.3汽車裝運乙炔瓶橫向排放時,要頭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箱的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的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2.3.4夏天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天氣應避免白天運輸。
2.3.5車上運輸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2.3.6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2.3.7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