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者必須熟悉設備一般結構及性能,不得超性能使用設備。
2. 零件與磨具體積之和不得超過料斗體積的90%。
3. 開機前,應檢查緊固螺釘,檢查電機軸等轉動是否靈活。
4. 接通電源后,進行空運轉,應運轉平穩(wěn),無異常噪聲。否則應停機檢查。
5. 工件研磨前,必須將工件進行脫油去污處理。
6. 加工過程中必須根據(jù)工件研磨情況適時添加研磨劑和控制水的添加量。
7. 設備在運轉中,發(fā)現(xiàn)異常應即停車。
8. 每隔6個月,應向振動電機或旋轉軸的軸承注油口加注鋰基脂。
9. 工作完畢停機時,切斷電源,清掃設備,做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