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前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所用的小車要按時加油。
2. 如發(fā)現危險事故時(如火警,工傷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3. 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掛有“禁止入內”或“危險地區(qū)”等區(qū)域內。
4. 未經允許不得開動或關閉任何電鈕開關,不得觸摸電纜、電線、電動機、電氣儀表等設備,并不得用腳踏蹬設備。
5. 在設備之間行走時,謹防被轉動部份掛住衣服以及鐵屑的傷害。
6. 嚴禁在吊車吊起的工件下行走或工作。
7. 堆放工件時應排列整齊,不可超過高度,不可阻塞人行道、行車道。在機床設備旁邊堆放物件時,至少要留一條寬通道。
8. 不得在設備運轉時清掃鐵屑。必須清掃的地方,應事先得到設備操作者的同意,方可進行。
9. 經常保持人行道,車行道的暢通及安全。發(fā)現其他人員在人行道、車行道邊堆放工件或工作時,應及時制止。
10. 在搬運產品、另部件、原材料、垃圾等物時,應事先作好安全搬運的準備,按照指定地點堆放平穩(wěn),不得亂放亂倒,防止發(fā)生事故。搬運中應走安全暢通地區(qū)。
11. 二人以上工作時,應事先互相聯(lián)系,防止事故發(fā)生。
12. 消除的邊角余料及鐵屑應分類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13. 高空清掃應遵守“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