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規(guī)程用于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設備。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指導本公司紅外輻射溫度計的操作與安全操作。
3 管理內(nèi)容
3.1操作規(guī)程
3.1.1 儀表使用方法:
使用儀表時,在手柄蓋處按極性位置放入兩節(jié)6F22電池,設定好輻射系數(shù)ε(軸承鋼ε=0.9,碳鋼ε=0.9,不銹鋼ε=0.2~0.6),將保險帶套入手腕,取下鏡蓋,開啟電源開關,操作者的眼睛離瞄準窗口約180mm左右,將儀表對準被測目標,瞄準目標時,將瞄準系統(tǒng)中的十字叉絲對準測溫區(qū)的中心部位,并使十字叉絲位于視場中心。按動測量開關,儀表就處于采樣狀態(tài),手指松開開關后,儀表將保持最后一次采樣值。若需要仍可按動功能選擇鍵,依次檢查本次開機采樣過程中所有測量值中的最大值(MAX), 最小值(MIN),平均值(AVG)和ε的設定值。測量全部結束后,將電源開關移至“OFF”處,如用外接電源的,請拔去電源插頭,如使用內(nèi)接電源的,請隨即取出電池。
3.1.2 檢測距離與檢測目標最小直徑的關系與示意圖:(單位:mm)
Ф40 Ф30Ф20 Ф50 Ф80 Ф110
3.2 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 切勿用溫度計瞄準太陽,并不宜長時間瞄準溫度高于1800℃的物體,以免損傷探測器和操作者。
3.2.2 溫度計應在環(huán)境溫度為0~45℃,相對濕度低于75%的環(huán)境中使用。
3.2.3 在有火焰等高溫區(qū)域工作時,注意避免局部過熱對溫度計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