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開工前,對地下管線和周圍構筑物、建筑物進行認真、充分、足夠的調查了解。要在施工現場對地下管線的徑路、技術要求等進行認真、充分的實地調查,掌握地下管線的整個狀況。
2、與地下管線和周圍構筑物、建筑物維修單位進行密切聯系,請他們對地下管線和周圍構筑物、建筑物的技術要求、維護狀況、地下管線的徑路等做詳細的介紹,并向對方介紹本項目工程的詳細情況及施工要求。對于在工程施工中,可能對地下管線和周圍構筑物、建筑物造成損壞的地方與對方進行充分的研究,充分采納對方對其進行保護的意見和要求。
3 、開挖作業(yè)應有可靠的防護和搶修措施,在有地下管線的地方挖溝、坑時應了解地下設施的用途、埋設位置作好防護后方允許施工。如遇突發(fā)意外、設備被損傷情況,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及時上報項目部并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同時采取應急措施組織搶修。
應急包是現場進行第一時間緊急處理的工具與基本物資,由電纜工程現場帶工人員負責,并且應急包應每天帶往施工現場。應急包內工具材料不允許挪用其他非緊急用途。應急包內應至少包含以下工具材料:剝線鉗、電工刀、裁紙刀、電纜跳線、電氣膠帶、熱縮套管、鋼鋸、標準電工工具。應急包原則上應保證每個作業(yè)點一個,用于現場第一時間處理,以現場減小影響為第一目標。
4 、禁止污染道碴,每次上班應準備夠防護用編織帶。編織帶應有足夠的寬度,不夠寬時兩塊塔起來使用。編織帶使用必須壓好邊角。在路基薄弱地段(如土太松、路肩太窄等)應放電纜時再挖,盡快回填。
5、 挖溝作業(yè)人員保持3-5米以上的間距,所用工具木柄與鐵器結合應牢固,防止甩脫傷人。挖溝、坑的棄土應距溝、坑邊0.4m以外,堆土高度不高于1.5m;坑底面積小于 1.5m2時,坑內不得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同時作業(yè),溝、坑深大于1 m時,不得一人單獨作業(yè),挖坑深度大于1.5m時坑內人員應帶安全帽。
6 、當挖溝、坑影響行人妨礙交通或站內作業(yè)時,應在施工地點3-5m處加設防護,并應當天回填夯實。如需過夜時,應采取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措施。在有倒塌危險的房屋、圍墻附近開挖時應對其臨時加固。
7、不得破壞路基設施,當不得已破壞水溝、邊坡、路肩等線路設施,在電纜敷設后應立分段及時恢復?;靥铍娎|溝應及時將挖出的土石全部回填并踩實或夯實,表面應隆起,不留積水坑,下雨季節(jié)要安排專人巡視已挖過溝的地段,暴雨時應24小時值班。
8 、雨季施工時要嚴格控制開挖溝、坑數量,做好排水、防洪措施,開挖后應及時敷設電纜,并分層夯實回填,原則上不允許敞口過夜,敞口期間必須采取措施并加強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以確保路基穩(wěn)定和行車、施工安全。
9 、人工架設光、電纜盤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起重架起架較高或在斜坡上架起重架時,應設起重架臨時拉線;
2) 盤軸應水平,光、電纜盤應保持在兩起重架的中央;
3)電纜盤應架設穩(wěn)固,最底部距離地面不大于100mm,并有制動措施。軸杠保持水平,電纜應從盤底下拉出。
10 、人工抬放光、電纜盤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每人負重應適度并應有統(tǒng)一指揮;
2) 施工人員應用同側肩抬放,拐彎時人應站在光、電纜外側,下坡、跨溝渠和拐彎處應設防護人員。
3) 穿越管道、過障礙處應有專人操作。
4) 抬運光、電纜過隧道或在鐵路路肩上時,不應將光、電纜曲伸到限界以內。抬運光、電纜過鐵路線時,應在統(tǒng)一指揮下平行跨越。
5) 扛電纜人員聽到叫停命令后,應立即順序放下電纜,應用手輕輕放下,禁止猛向地下扔。電纜擺在地上后,將彎曲部分拉向遠離鐵路的一側,檢查自已的前后是否有電纜侵入限界。如有立即將侵入部分拉出限界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