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用電設施投入運行前,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用電管理機構,組織好運行、維護專業(yè)班組,明確管理機構與專業(yè)班組的職責。
2.用電單位應建立、健全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操作規(guī)定;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學習這些操作規(guī)定,熟悉本單位的供用電系統(tǒng)。
3.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用電安全負責人。
4.用電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變電所(配電所)內(nèi)必須配備足夠的絕緣手套、絕緣桿、絕緣墊、絕緣臺等安全工具及防護設施。
6.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必須配備足夠的常用電氣絕緣工具,并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電氣性能試驗。電氣絕緣工具嚴禁挪作他用。
7.各種電氣設施應定期進行巡視檢查,每次巡視檢查的情況和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記人運行日志內(nèi)。
1)低壓配電裝置、低壓電器和變壓器,有人值班時,每班應巡視檢查1次。無人值班時,至少應每周巡視1次;
2)配電盤應每班巡視檢查1次;
3)架空線路的巡視和檢查,每季不應少于1次;
4)車間或工地設置的1kV以下的分配電盤和配電箱,每季度應進行1次停電檢查和清掃;
5)500V以下的鐵殼開關及其他不能直接看到刀閘的開關,應每月檢查1次。
8.室外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設施除經(jīng)常維護外,遇大風、暴雨、冰雹、雪、霜、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加強對電氣設備的巡視和檢查;巡視和檢查時,必須穿絕緣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9.新投入運行或大修后投入運行的電氣設備,在72h內(nèi)應加強巡視,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按正常周期進行巡視。
10.供用電設施的清掃和檢修,每年不宜少于兩次,其時間應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來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