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要求:
防止電氣工作中的事故,確保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在技術上應滿足以下方面要求:
⑴對地面之間的裸露和人體容易觸及的帶電設備要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⑵設備的帶電部分對地和其它部分相互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⑶對易產生過電壓危害的電力系統采取避雷裝置、保護間隙等過電壓保護裝置。
⑷對低壓電力系統采用接地、接零保護。
⑸對各種高壓用電設備采用熔斷器、自動開關、斷電等不同類型的保護措施,對低壓用電設備則采用相應的低壓電器進行保護。
⑹在電氣設備系統和有關工作場所裝設安全標志。
⑺根據電氣設備的特性和要求可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
⑴絕緣:即用絕緣物把帶電體保護起來,防止直接接觸及帶電體。使用絕緣一定要注意絕緣的電壓等級;二要重視對絕緣體的保護;三要防止絕緣層內受潮導致絕緣外皮帶電。
⑵屏護:即用屏障或圍欄防止觸及帶電體。它們的作用是防止無意觸及帶電體,使人意識到超越屏障圍欄會發(fā)生危險。
⑶間隔:即保持有效間隔,以防止無意觸及帶電體,應保持在手臂所及范圍之外。
⑷安全電壓:即根據場所特點,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采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壓。
⑸保護接零:作用主要在于使漏電設備形成相零短路,迫使熔絲熔斷或繼電器動作,切斷故障電壓,其次還能降低故障設備的對地電壓,以降低人體接觸電壓。
⑹保護接地:作用主要是把漏電設備的對地電壓限制在安全范圍以內,其次也可迫使小容量設備的熔絲熔斷或繼電器動作,切斷故障電源。
⑺防止間斷電擊的措施:必須能夠達到以下三個方面,才為有效措施:
①自動切斷漏電設備的電源;
②降低漏電設備金屬外殼的對地電壓;
③使人體接觸電壓或跨步電壓限制在安全范圍以內。
⑻漏電保護裝置:
①靈敏度要正確可靠、合理。靈敏度過高回在運行中不適當地頻繁動作,影響正常工作;靈敏度過低時,又可能在觸電事故中失去保護作用。從保護人身安全的可靠性發(fā)現,漏電保護裝置的動作電流應在15~50毫安范圍之內。為避免誤動作,要求漏電保護安裝的不動作電流不低于動作電流的1/2。
②漏電保護裝置的動作時間決定于保護要求,均不應低于0.1秒。
③有必要的裝置監(jiān)視設備,以防運行狀態(tài)改變時,失去保護作用。
④要正確安裝與維護,滿足它對接地裝置、接地引線、線路走向和負荷平衡方面的要求,以免誤動作或不動作。
⑤漏電保護裝置對人身安全、減少人身設備事故有一定的作用,但不能對兩相觸電,或觸及一相一零等提供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