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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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濱海園商住小區(qū)項目B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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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項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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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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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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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chǎn)十大紀律,嚴禁酒后操作。
2. 打樁場地要求平整、堅實、無塵、無高壓線、無障礙物,地下無孔洞、無埋設(shè)物,雨后無積水,并應設(shè)安全施工區(qū)、禁止行人進入或逗留。
3. 枕木應鋪設(shè)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軌道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4. 電源電線、電動機和閘刀接線正確,絕緣良好,電壓偏差不得超過±5%,若兩臺電動機須同時操作時,應隔一定時間啟動。
5. 施工樁機頂部應安裝避雷針,大雨、雷電、大霧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
6. 作業(yè)前,必須檢查各部件,并試運行各機構(gòu),確認正常后,方能作業(yè)。
7. 挺桿在豎直位置時,不準離挺桿4m以外吊樁,嚴禁在側(cè)面斜拉吊樁。
8. 吊樁時必須先夾緊軌鉗,正面吊樁時,樁與導桿中心距離不得大于4m。樁的吊點應在樁的全長1/3處,防止傾翻。
9. 樁架前傾不得超過5°,后仰不得超過18°。
10. 起吊樁錘各重物時,下面嚴禁任何人站立停留或通行。
11. 穩(wěn)樁后,指揮人員必須檢查起落機械銷子位置,防止將錘提起時,產(chǎn)生樁和樁帽脫離。
12. 穩(wěn)樁校正樁位應用撬杠撥正,不得用力過猛,不準用身體抵杠,防止樁碰撞挺桿。
13. 樁架回轉(zhuǎn)時,必須將調(diào)整小車開到最外位置,不準向一個方向回轉(zhuǎn)兩周,打樁時應用夾軌器將樁架固定。
14. 打樁和拉吊樁不準同時操作,并且要與相應的運輸車輛密切配合,將樁運至樁架正前方4m以內(nèi)。
15. 打樁時,必須經(jīng)常注意錘頭、樁架、往返傳動等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機檢修。
16. 樁機作業(yè)中,機架上不準放置工具雜物,嚴禁邊作業(yè)邊檢修或保養(yǎng)。
17. 樁錘防止錘體吊離樁頂時發(fā)生倒樁事故啟動打樁前應拉開機械鎖,使吊錘齒縮回重鉤伸出后方可起動。
18. 套送樁時,應使送樁、樁錘和樁三者中心在同一軸線上。
19. 吊樁與運樁發(fā)生干擾時,應停止運樁。
20. 錘擊不得偏心,開始落距要小,低錘密打。如遇貫入度突然增大,樁身突然傾斜,位移或樁頭、樁帽嚴重損壞,樁身斷裂,樁錘嚴重回彈等情況,應停止錘擊,經(jīng)采取措施,排除險情和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21. 施焊人員要戴面罩、手套和穿工作鞋等勞保用品,工作棚應通風良好,符合防火要求,配置滅火器材。
22. 夜間作業(yè),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23. 間歇時間較長時,機錘應落到地面上,并用方木墊好。
24. 工作停止時,應將樁錘落到地面上墊好方木,拉開電源閘刀,切斷電源,鎖好開關(guān)箱,夾緊夾軌器。
25. 現(xiàn)場補充交底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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