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工程事故的類別
- 與擋土結構有關的事故擋土墻
- 擋土結構施工不良。
- 擋土結構滲漏水嚴重,致使擋土結構后面土體流失。
- 擋土結構異常變形。
- 地面超載引起擋土板結構上側壓力過大。
- 各階段挖土超挖引起擋土結構上側壓力過大。
- 未進行支護與土體整體穩(wěn)定和抗滑移演算錯誤,導致擋土結構整體垮塌。
- 對雨水、周邊排水等地表水造成的側壓力增加考慮不足導致擋土結構垮塌。
- 與錨桿體系有關的事故
- 與支撐體系有關的事故
- 與地下水治理不當有關的事故
- 發(fā)生在擋土結構上的事故。
- 發(fā)生在擋土底部的事故,
- 發(fā)生在基坑周邊的事故。
- 未對井點降水進行整體流量均勻性控制,地下水位降低過大、過快導致已有臨近建(構)筑物沉降、開裂等事故。
- 與管理不當有關的事故
- 放坡開挖時坡度過陡,土坡可能喪失其穩(wěn)定性。
- 基坑周圍過多堆放荷載,引起邊坡失穩(wěn)。
- 挖土施工速度過快,改變了原土層的平衡狀態(tài),易造成滑坡。
- 基坑周圍停放重型機械,使支護荷載增大,引起邊垛失穩(wěn)破壞。
- 附近基坑施工對基坑支護的影響引起圍護結構破壞。
- 基坑暴露時間過長,坑底回彈增大從而影響支護結構穩(wěn)定性。
(2)引發(fā)事故的主要原因
①在調查階段,事前對周圍環(huán)境調查不夠,如臨近建筑物的基礎情況調查不足、地下設施及地下構筑物情況調查不足、地質勘查不詳細、地質資料不足等。
②在設計階段,選用的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有誤,選用的設計方法有誤,荷載估計不足等。
③在施工階段,不適當地增加基坑四周地面上施工荷載、基坑超挖、回填土不密實、支撐結構斷面不足、異常降水使墻后側壓力過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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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險源的監(jiān)控項目
①支護結構水平位移。
②周圍建筑物、地下管線變化。
- 地下水位。
- 柱、墻內力
- 錨桿拉力。
- 支撐軸力
- 立柱變形。
- 土體分層豎向位移。
- 支護結構界上側向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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