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描述
在機電部長的領導下,負責井下主要運輸皮帶機的安全運行和生產(chǎn)技術管理;負責全礦皮帶機安全保護裝置的安裝、調試和技術業(yè)務指導工作。
2.職責
2.1負責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工作。貫徹執(zhí)行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
2.2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機電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規(guī)程和規(guī)定,組織編制全礦皮帶機年度設備更新計劃、大修理計劃和維修用材料、配件計劃。
2.3根據(jù)礦下達的生產(chǎn)計劃,結合本部實際,制定本部年、季、月的生產(chǎn)計劃,并為完成以上各項計劃指標提出具體實施細則、方案并組織實施。
2.4負責井下主要皮帶機的運行操作、維護保養(yǎng)、檢修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礦井下皮帶機的安全檢查、技術業(yè)務指導。
2.5負責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推廣使用,開展技術革新活動,抓好干部職工的考核、培訓工作。
2.6加強經(jīng)營管理,堅持按勞分配,提高分配透明度。合理調配勞動力,努力完成效益指標。
2.7負責職工工資核算,及績效工資的分配。
2.8負責做好職工病、事假的審批工作,關心職工生活。
2.9負責考勤管理和本單位職工各種假期的審批工作。
2.10負責編制職工勞保用品使用計劃,做好勞保用品的審批和臺帳管理。
2.11抓好皮帶隊隱患排查工作,針對排查出的隱患制定措施,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