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
?? (1)每臺起重設備,必須經(jīng)有關部門確認的持有司機操作證的專責司機操作。
?? (2)起重機的側面或其它明顯的部位,必須掛有從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標牌。
?? (3)起重機禁止超負荷使用。
?? (4)必須處在垂直位置時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 (5)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件重物時,重物不應超過兩臺起重機起
重量總和85%,并應確保每臺起重機均不超載。
?? (6)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它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吊鉤、抓斗等)拖拉車輛。
?? (7)禁止吊具(抓斗、起重電磁鐵)與人力同在一個車箱內裝卸物料。
?? (8)起重機工作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上,小車上和起重機軌道上。
?? (9)吊運的重物應在安全通道上運行。在沒有障礙的線路上運行時,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須起升到離開工作面兩米發(fā)上。
?? (10)在運行線路上需要越達障礙物時,吊具或重物的底面,應起升到比障礙物高半米以上。
?? (11)禁止吊運重物從人頭上越過,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邊作業(yè)。
?? (12)禁止利用起重機吊具運送或起升人員。
?? (13)禁止在起重機上存放易燃(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等到物品。
?? (14)吊具處在下極限位置起升重物時,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鋼絲繩外,還應有兩圈以上的安全圈。
?? (15)起升液態(tài)金屬、有害液體或重要物品時,不論重量多少,均必須先起升200-300毫米,驗證制動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
?? (16)起重機上的制動器如果失靈或沒有調好,則禁止工作。
?? (17)禁止開車碰撞或推動不明情況的鄰車。
(18)在正常情況下,不應依靠各限位開關作為停車之用。
?? (19)禁止從起重機上往地面扔任何物品。
?? (20)工具及備品等必須存放在專用箱內,禁止散放在大車或小車上。拆換的舊零件在及時送到地面。
?? (21)露天工作的門式起重機和裝卸橋,橋架高在二十米以下時,其工作風力應不大于六級。
?? (22)露天工作的起重機,不工作時必須有用夾軌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將起重機可靠的固定住,以防風災。
?? (23)到起重機上進行檢查或檢修時,起重機必須斷電,并在電源開關處掛上“不準送電”的牌子。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應掛在該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修理的起重機兩側設上阻擋器、標示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衛(wèi)和指揮,以防鄰車碰撞。
?? (24)必須帶電修理時,應戴上橡膠手套和穿上橡皮鞋,并須使用絕緣手柄的工具。
?? (25)修理用的照明燈電壓應在36伏以下。
?? (26)有可能產(chǎn)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融外殼必須接地。
?? (27)起重機的操縱室中和走臺上應備有滅火器。應設有安全繩,以備特殊情況時上、下車。
?? (28)每年至少一次對起重機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檢查工作。
二、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 (1)應嚴格遵守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
(2)應了解所用起重機的構造和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縱系統(tǒng)、掌握其安全裝置的切能和正確的操作方法,做到精心保養(yǎng)和及時維修。
?? (3)如有人違反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司機有權拒絕吊運。
?? (4)司機應熟記指揮工的指揮信號(手勢、哨聲等)并應與指揮工密切合作。
?? (5)操縱起重機前應做到:
1)了解電源供電和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的情況。
2)斷開總電源開關,檢查起重機各機構情況、各開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螺栓是否松動、車上有無散放的各種物品。
3)按規(guī)定向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
4)對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打開夾軌器或其它固定裝置。
5)檢查運行軌道上及軌道附近有無防礙運行的物品。
6)在主開關接電之前,司機必須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零位,并將操縱室通向走臺的門和各安全門關好。
?? (6)司機在操縱起重機中要做到:
1)起重機各機構開動時,接近同跨或上下起重機時,重物運行線路上有人時,必須發(fā)出警告信號(電鈴或其它警報器)。
2)必須精神集中,不準與同室其他人閑談,不準喝酒、吸煙和吃東西。
3)先空車開動各機構,判斷各機構運轉是否正常。
4)操縱時要“穩(wěn)、準、快、安全”:
? 穩(wěn)-起動、制動平穩(wěn),吊具不游擺;
? 準-吊具或起重機準確的停在所需位置上;
? 快-協(xié)調各機構的動作,宿短工作循環(huán)時間;
? 安全-不發(fā)生任何人身和設備事故。